7月1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签署《调裁诉一体化工作框架协议》,为劳动人事争议的处理提供更加便捷、顺畅、高效的一体化服务。龙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洪,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毛冬宝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协议就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裁诉对接工作机制、打造区街调裁诉实体化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落实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常态化协调衔接、建立联合培训制度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毛冬宝表示,与龙岗区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更紧密合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区人力资源局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龙岗区法院精诚合作、协同探索,将“诉”的权威性、“裁”的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有机结合,协力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优化争议处理机制,提升争议处理效能。
汪洪表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以此为契机,通过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推动劳动争议处理中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衔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源头化解,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双方将紧密协作,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共同发挥更大作用,为“调裁诉”一体化工作的全面铺开积累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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