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检察院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
时间:2021-04-12  作者: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为加大对残障人士的关爱,进一步保障广大残障人士的出行便利和出行安全,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

据了解,今年3月开始,龙岗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与区残联开展专项座谈,了解当前龙岗区无障碍通行设施的建设情况、维护现状、管理难题等,摸清无障碍出行设施的整体概况;同时,搜集整理无障碍通行设施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内容规定,在整合各项信息和线索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龙岗区、大鹏新区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时间阶段、职能安排、检查对象、检查内容等工作。该专项行动从今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重点针对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学校、公园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并明确了对龙岗区及大鹏新区各个街道的抽查范围、抽查距离等排查方式。方案的制定落地,为全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建立了行动指南。

4月8日,龙岗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小组联合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到坪地街道进行实地走访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地无障碍出行设施存在缺失、破损、维护保养不及时等影响残障人士出行的安全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工作人员进一步核实,对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

龙岗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实地检查经验,继续深化职能部门联动,建立更专业的工作小组,明确更合理的检查地点和查看重点,制定更准确的检查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专项检查方案,为下一步对龙岗区及大鹏新区14个街道开展全面深入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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