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警惕!两人以“童星招募”为名“隔空猥亵”女童,已获刑!
时间:2021-12-29  作者: 来源: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日前

光明法院审结了一起

两人利用网络猥亵儿童案件
两名犯罪嫌疑人打着童星招募的幌子
“隔空”猥亵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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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两人网络猥亵儿童案件
暴露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监管漏洞
折射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仍任重道远
以下文章中案件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案情简介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被告人王观通过部分QQ群发布虚假童星招募广告,吸引儿童前来参加,然后以展示才艺或以检查身体等为由诱骗多名儿童发送裸体照片和视频供其观看。2019年5月,被告人李石通过在部分QQ群里发布虚假童星招募广告,吸引儿童前来参加,然后以检查身体等为由诱骗多名儿童发送裸体照片和视频供其观看。

2020年4月,被告人李石与王观通过其他QQ群认识,两人经常分享儿童裸体照片和视频。同年9月,李石建立名为“明星招募9群”的QQ群,并将王观拉进群,两人均在群里发布虚假童星招募广告,并通过上述方式伺机实施猥亵。经查,2020年6月,被告人李石以上述方式猥亵被害人小燕(女,10周岁)。2020年9月,被害人小琳(女,13周岁)、小秋(女,12周岁)被李石以上述方式猥亵。

2020年9月27日,被害人小琳母亲发现此事后立即报警。同年9月29日15时许,民警在福建省泉州市某楼企划部抓获被告人王观;同年10月2日18时许,民警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某店内抓获被告人李石。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观、李石无视国家法律,以诱骗儿童拍摄裸体照片、视频供其观看的方式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石猥亵儿童多人多次,该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量。

鉴于被告人王观、李石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石的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小燕,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悔罪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作出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石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观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对扣押在案的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以案说法

随着网络越来越深入影响生活,社交软件和游戏使用越来越呈现低龄化的趋势,网络渐渐成为儿童生活的一部分。儿童的识别能力和警惕性弱,因此网络性侵、猥亵问题更加值得警惕。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只要在家就不会出事,放松了防范,导致类似案件屡次发生。这就要求家长不要放任孩子单独在网上聊天,要切实履行监管看护责任,掌握了解孩子的交友情况。如果遇到类似事件,家长要及时报案,并对孩子做好心理疏导。从儿童保护角度出发,遇到任何一种儿童伤害,都要以儿童为中心,帮助他们尽快回归正常生活。

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至关重要,父母应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尽早对子女进行性教育,帮助其提高识别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引导其正确使用社交软件,用言传身教不断增强子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于儿童性侵问题,防范教育要胜于事后补救。事情发生之后,即使犯罪人员得到法律严惩,但对于受到伤害的孩子而言,为其提供心理健康疏导则是必不可少的重要一步。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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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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