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心结”!光明区这支银发调解队让纠纷在家门口化解
时间:2026-03-05  作者: 来源:法治光明

在深圳市光明区的基层调解一线,活跃着一支特殊的“银发力量”,他们是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老法官调解室”的退休法官调解员,带着多年的司法工作经验,在光明街道开展驻点调解,用耐心与专业搭建起“家门口”的解纷桥梁,以调促和、以调息讼,让多起纠纷在诉讼前实现实质性化解,守护着辖区的和谐与安宁。

调解室里的“法理秤”

一场电瓶纠纷的化解

2025年7月的一天,王润青调解员像往常一样将桌上的玻璃杯斟满茶,当事人老李就捏着起诉状跑了进来,语气里满是不服:“调解员,有人偷我电瓶,就算找回来了,也得赔钱!”

事情并不复杂。原来,在半个月前,老李停在小区楼下的电瓶车上的电瓶不翼而飞,急的他连夜报警。没过几天,公安机关就将老李的电瓶完好无损地追回,抓获了盗窃者王某并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本以为这件事到此了结,后来老李听说表弟此前丢了一把较为贵重的雨伞,经公安机关调解后拿到了赔偿款,心里顿觉不平衡,于是把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王润青听后,向老李解释道,“这两件事看起来一样,其实不一样。”她条分缕析地拆解:“一方面两者的后果不同,你表弟的雨伞没有找回,存在实际经济损失,而你的电瓶完好追回,从法律上讲无财产损失;另一方面,王某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是法律对他盗窃行为的惩戒。”

王润青继续说道:“要是真开庭,如果没有实际损失,赔偿诉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她又举了类似的调解案例:“之前有个案子,被盗物品追回后原告也想索赔,后来明白法律讲究‘损失填补’,最终原告自愿撤诉了。”

这番话既有理有据,又贴合实际。老李思索片刻后说:“我懂了,之前是我钻牛角尖了。表弟那事和我情况不一样,电瓶找回来就好,没必要揪着不放”,7月24日,老李便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老法官巧解“难缠案”

社区工作人员赞担当

“多亏了老法官调解室,帮我们啃下了这块‘硬骨头’!”一面印着“秉公办案解民忧 明察秋毫断是非”的锦旗被送到了光明区老法官调解室。前来赠送锦旗的,正是此前十余次调解民事纠纷未果的社区工作人员。

故事要从2016年说起,某百货有限公司与某商管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入驻某街道经营百货门店。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21年4月,某百货公司因经营不善长期拖欠租金,对店内留存的设备、物料置之不理,面对某商管公司的多次催告更是“失联”回避。于是,某商管公司私自处理了其公司的设备以及拆除了室内装修。

矛盾由此而生。2025年11月,某百货公司提出远超实际损失的赔偿请求;而某商管公司则认为承租方拖欠租金在先,处分财物是无奈之举,坚决不接受高额赔偿。双方都各执一词、互不让步,一时让参与调解的社区工作人员犯了难。

光明区老法官调解室了解情况后接下了这起“烫手山芋”。王润青和荆恒祥两位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沟通。

面对某百货公司,王润青说道:“你们拖欠租金这么久,这理儿咱站不住脚。不如咱们算笔明白账,结合实际情况定个合理的赔偿方案,争取案结事了。”荆恒祥补充道:“拖欠租金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这点不用质疑,双方都闹了这么久,不如现在协商出都能接受的方案,尽快处理,腾出精力继续做生意。”

转而面对某商管公司时,荆恒祥直言道:“你们产权有瑕疵还私自处理他人财产,已经触及法律红线,咱们把该承担的责任说清楚,该赔偿赔偿,别因互相斗气把事情闹大。”王润青说道:“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不如各退一步,一次性把赔偿的事敲定,这样大家都能轻装上阵。”

经过两位调解员的多轮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某百货公司放弃高额的索赔主张,某商管公司则自愿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起纠纷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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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场纠纷的化解,是老法官调解室的日常缩影,王润青常说:“调解不是和稀泥,得用情理当黏合剂,用法理当定盘星。”凭借老法官调解员们的专业力量,光明区正在不断织密矛盾纠纷化解网,让每一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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