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积极依托党委政府 探索法院工作新路径
时间:2025-01-09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是深圳市最年轻的法院之一,建院六年多以来,在光明区委坚强领导和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的进步。光明区先后选派40多名专干和调解员充实法院力量,为派出法庭解决独立办公场地,协调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光明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办公办案条件大幅改善。2024年,全院结案数量同比增长20%,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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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光明区委印发全省首个党委支持法院工作的综合性党内规范性文件——《关于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世界一流科学城建设的意见》,以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现代化法院、加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提出19条意见,在全省率先探索地方党委支持法院工作创新机制。《意见》结合光明区实际对法院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建设“党委放心、人民满意、公正高效、阳光智慧”的一流现代化法院奋斗目标,并针对法院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多项具体的保障措施。

2024年12月27日,光明区委召开法院工作会议,这是全省首次由党委召开的法院工作会议。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光明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高标准建设世界一流科学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负责同志出席会议,30多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上,光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强调,各街道、各部门要全力支持法院工作,为法院开展工作创造更加良好条件,确保法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自成立以来,光明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光明科学城建设,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保障高水平科技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小而强”的尖兵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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