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林国辉 王倩)3月3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集中对4宗虚假销售防疫物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严厉打击涉疫犯罪案件,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第一时间建立了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检察官“一盘棋”办案布局,充分发挥检察官的主导责任,确保此类案件得到快速、高效办理。
据了解,本次受理的4宗诈骗案件中,发案时间均在2月中下旬期间,涉及电子体温计、口罩二类重要防疫物资,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经办案组与侦查人员充分讨论分析,发现该批案件的作案手法类似,都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防疫物资销售广告,待被害人交付货款或定金后,再采取邮寄空包裹、冒用他人发货图片等方式虚假履约,或直接以微信拉黑被害人的方式人间蒸发。
在办案过程中,各办案组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快办案节奏,在受理案件当日或次日即完成提审犯罪嫌疑人、案卷审查、定罪量刑及文书制作等工作。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其中3宗做到受理当日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受理次日即快速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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