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区检察院依法提起4宗涉疫公诉案件
时间:2020-03-05  作者:唐荣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3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集中对4宗虚假销售防疫物资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据介绍,本次受理的4宗诈骗案件中,发案时间均在2月中下旬期间,涉及电子体温计、口罩二类重要防疫物资,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

福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华红带领业务骨干共组成四个办案组承办案件,从严、从快、从重打击此类犯罪。经办案组与侦查人员充分讨论分析,发现该批案件的作案手法类似,都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防疫物资销售广告,待被害人交付货款或定金后,再采取邮寄空包裹、冒用他人发货图片等方式虚假履约,或直接以微信拉黑被害人的方式人间蒸发。

办案过程中,各办案组检察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要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视频会议、视频提审、面谈讨论等方式,多措并举确保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

在提前介入阶段,刑检部门派员第一时间与经办民警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和侦查取证情况,并对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为下一步快捕快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各办案组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快办案节奏,在受理案件当日或次日即完成提审犯罪嫌疑人、案卷审查、定罪量刑及文书制作等工作。在提前介入的基础上,其中3宗做到受理当日即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受理次日即快速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提审时增设训诫环节,加大认罪认罚宣传力度,强化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被害人财产及社会秩序造成的严重伤害,真诚悔过自新。本次提起公诉的全部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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