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体验庭审!深圳大鹏新区这场“法庭cosplay”不简单
时间:2022-12-20  作者: 来源:平安大鹏

“全体起立!”

指令声起,众人齐刷刷站立

“请坐下!”

大家正襟危坐,表情专注

正在此时

有个人却久站不坐

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是什么情况?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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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组织的

“普法进校园—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在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

进行成果展示

完全由中学生扮演法庭角色的

“《拒绝异域宠物》——青少年模拟法庭”

正在开庭

案件回顾

被告陈某是一位大学动物医学讲师,为了教导儿子保护小动物,在某交易软件上以1万元的价格非法收购两只乌龟,放在家中饲养、研究直至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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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动物是玳瑁,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检察机关指控陈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在明知国家禁止私自买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案件判决

检察院指控被告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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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模拟法庭中

参加庭审的审判人员、公诉人

辩护人、被告人等

均由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深圳学校)中学生担任

整个模拟庭审全程

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

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三个程序

在每个程序中,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均按照合议庭的要求完整履行了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公诉人通过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证明了本案的指控事实。

辩护人通过对被告人的行为目的、违法认识的可能性、以及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角度,提出量刑意见,对被告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理由进行了充分的阐述。

律师现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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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受邀参加此次活动的维德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洪丽进行了现场点评。同学们热情高涨,纷纷举手提问,所提的问题不仅涉及到庭审内容还延伸到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常识。洪丽律师以缜密、严谨的法律辨析和深谙青春期学生心理的回答技巧,让现场迅速“燃”起来。

“法庭陌生而又神秘的感觉

令学生们心生敬畏和向往”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负责人表示,参演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的学生们准备都很充分,参与感极强。此次活动让他们更加懂得学习法律、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希望能有更多机会体验这样的法治学习活动。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大鹏新区政法办

利用学生寒暑假、开学返校等

重要时间节点

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

《未成年人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

以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消防安全知识等主题

围绕青少年身心特点

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

努力在青少年心中种下法治的种子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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