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
时间:2017-01-19  作者: 来源: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
       1 13日下午,新区政法办在1516会议室组织召开大鹏新区校园安全工作会议。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王 海川 出席会议,会议由政法办主任高宏主持,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综治办常务副主任及政法办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新区校园安全主题开展,通报当前校园安全形势,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部署下步工作。

海川委员在校园安全问题上强调,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对于工作中有交叉的,要在“扫好自家门前雪”的同时齐抓共管,相互合作。借鉴龙华新区处理校园案件的做法,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相关机制,采取奖励热心帮助的群众等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主要提出以下三点意见:  

一是同时抓好学生、学校与家庭三方的源头管理。管教孩子是家长的法定监护职责,学校要做好与学生家庭的联动,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学生家长的家风建设。学校也要不断加强中小学生的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

二是依法依规处置涉校安全案事件。学校要建立涉校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有关苗头,第一时间与家长相互沟通联系,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特别要防止网络传播等因素导致事态蔓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对出现不良倾向的中小学生,学校要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机关要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或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三是切实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合力。第一,按照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教育引导。学校要按照工作规范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要制定严格的校规校纪,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检查,及时发现学生潜在的安全隐患,严禁学生将刀具、器械、毒品、赌具和色情刊物等物品带入校园。第二,公共事业局要将学校安全防范系统纳入建设规划,加强指导、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安全防范投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新区政法办要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第三,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检查,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学校周边作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强组织部署和督导考核。  

政法办主任高宏就当前校园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建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领会海川委员会上所提要求,抓好落实。校园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识到综合治理的工作意义,全力以赴做好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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