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腾退“法拍房” 买受人新年住新家
时间:2023-02-01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亏了你们尽心尽责、一心为民,我才能在春节前搬入新家,太感谢法院了。”“法拍房”买受人丁某一大早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来锦旗向承办法官致谢。

近日,南山区法院组织开展强制执行行动,顺利将一处“法拍房”清场腾退交付买受人,依法保障了买受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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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在开展行动前讲解行动注意事项

案情简介

原告杨某与被告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陈某长期占用杨某房产并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判令被告陈某应向原告支付合同期限内拖欠的租金及继续占用涉案房屋的占有使用费共计约40万元。

因被执行人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南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发现其名下除有一套房产外,没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执行法官查封了被执行人陈某名下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北环大道一处房产,并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最终,该房产由买受人丁某以492万余元的价格竞得。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腾退房屋,致使房产一直无法交付买受人。南山区法院成立专项执行小组,多次对被执行人陈某进行释法说理,希望陈某主动履行法院判决,配合执行工作,尽快腾退涉案房屋。但经执行法官多番劝告,陈某仍拒不腾退房屋。为使买受人尽早收回房屋,执行组决定实施强制清场行动。

执行现场

1月12日上午9时许,执行组到达涉案房屋,按照事先制定的行动方案,紧锣密鼓开展强制腾退工作。为确保此次行动公开、公正,执行组与当地派出所、社区基层组织、公证机关等联动合作,邀请相关单位现场见证。

在持续敲门没有得到回应后,执行干警按照法定程序请来专业人士开锁破门,对房屋进行腾退。执行人员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封存保管,确保室内物品不损坏丢失,在核对无误后将物品搬离暂存至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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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到达涉案房产,核对相关法律文书,准备对涉案房产开展腾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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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现场查看房屋内物品,逐件登记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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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将房屋内物品进行封存

经过近9个小时的作业,执行法官当场办理好房屋交接手续并依法告知被执行人家属相关法定事项,最终顺利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接下来,南山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过硬的司法作风、优异的工作成效回应人民需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效稳妥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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