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大学,“检察实务课堂”开讲!
时间:2023-03-03  作者: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合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检察业务双赢共赢,在深圳大学40周年校庆之际,宝安区检察院联合深圳大学法学院开设“检察实务课堂”,结合检察工作,为法学院的学子们带来前沿的检察实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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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上午,“检察实务课堂”开班仪式暨第一课,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四方楼101教室拉开帷幕,近120名硕士研究生选修了这门课程。开班仪式上,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叶海波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对宝安区检察院给予深圳大学法学教育的支持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叶海波副院长强调,此次“检察实务课堂”作为“深圳大学40周年校庆·法学院系列活动”之一,机会难得、干货满满,希望同学们珍惜时光、学有所获。

  随后,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波以《中国检察制度概述》为题,向在座学员讲授了“检察实务课堂”第一课。

  “近现代以来,一个国家迈入刑事诉讼法治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是什么制度的创设?”

  “检察机关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我国现代检察制度源自何制?”

  “检察机关的职能有哪些?”

  课堂上,王文波副检察长分别从上述四个问题进行切入,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向在座同学们介绍了中国检察制度的创设、检察机关的国家定位、检察制度的历史沿革以及检察机关的职能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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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不觉春已深,一寸光阴一寸金。”课程内容充实,课堂气氛浓烈,一个半小时的课程转眼就接近尾声。课后,王文波副检察长以“不忘习法初心,心从志向所愿”祝语深大学子学业有成,前程似锦,并期待大家未来积极加入检察队伍。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剑表示,“检察实务课堂”第一课激发了同学们对检察工作的浓厚兴趣,同学们听得认真,课堂效果很好,为后续的课程开了一个好头。

  叶海波副院长认为,此次活动与以往的“法治课堂”相比,有着三大亮点:

  一是政治站位高。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等环节深度衔接。深大法学院和宝安区检察院提前谋划部署,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助力深大建设高水平法学院提供了有力实践和宝贵经验。

  二是课程内容实。在课程设置上,共设置18节课,囊括了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企业合规、轻罪治理等时下热点问题在内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知识,力求课程内容全面系统;在讲师配置上,宝安区检察院组建了“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骨干检察官”的讲师团队,努力带领学子们一同畅游检察理论的知识海洋,探讨检察实务的前沿问题。

  三是活动形式新。宝安区检察院坚持学用结合,除了课堂授课,还安排了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法庭、辩论赛等实践课程,同时开设检察听证、知识产权保护等现场教学,通过现场参观+模拟办案+控辩培训等实践活动,让同学们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身临其境地体验检察办案,感受检察工作带来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王文波副检察长表示,希望能够将“检察实务课堂”打造成精品课程,通过检察官们的努力,为同学们带来一场系统的高水平法治课,助力深大法学实践教育工作开新局,探索宝安检察普法宣传教育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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