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创新成果入选!
时间:2024-09-11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

近日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两项创新成果入选

深圳市涉外法治建设首批创新成果

来看看是哪些成果~

创新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前海新范式”

近年来,前海法院积极引入、整合粤港澳大湾区调解资源,在原有的诉调对接中心、“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的基础上成立ADR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已形成以一个平台为载体,以人才、机制、科技为支持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体系,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融合化特色的诉源治理“前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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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创新国际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从六大方面率先突破平台建设、人才引进、机制创新等,开启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新模式。

率先与港澳地区调解组织开展合作

在最高人民法院支持下,在全国首次试点聘请香港调解会、香港和解中心、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为前海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全面参与前海法院跨境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率先引入高层次专业人士

聘请涉港澳争议解决专员,包括49名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调解员。聘请涉外争议的纠纷化解专员,包括21名具有域外律师资格的调解员。建立多语种调解员队伍,可提供8种外语服务。设立决策咨询理事会,聘请7位港澳地区法律专家,为提高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竞争力提供多视角的决策咨询支持。

率先推进跨境调解规则衔接

以跨境商事案件调解为突破口,充分比较香港促进式调解方式与内地评估式调解方式的异同,加强与香港地区调解组织沟通与交流,制定与香港地区共同认可、遵循的调解规则,实践联合调解模式,包括“域外调解员+内地调解员或调解法官”的在线联调模式,增强不同法域、不同语种当事人对纠纷化解的认同感。

率先将域外法适用节点向诉前调解延伸

成功委派香港地区调解员适用香港法律开展诉前调解,首次在法院司法确认程序中适用香港法律对跨境商事纠纷调解协议开展合法性审查。

率先拓宽全路径ADR解纷程序

成功探索公众评议、中立第三方评估、微法庭等纠纷解决程序。在审理某“盲盒”案件中,委托深圳前海公证处全程监督,在动漫展上开展公众评议,通过目标受众的评议,为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提供心理预期。

率先建立市场化调解服务机制

鼓励并支持商事调解专业化、市场化、职业化发展,截至2024年7月,调解组织、调解员与当事人协商收取调解费用304余万元。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前海模式”相关成果,先后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获评涉港澳司法合作优秀成果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获评深圳市营商环境改革十大优秀案例

构建“三横六纵”跨境商事

法律规则衔接规范体系

打造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前海样本”

前海法院紧扣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化前海改革开放重大战略,以制度创新为驱动力,找准粤港澳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的切入点,通过制度示范、机制融合和人才共享等全面推进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以法治建设融通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了“一国两制三法域”的优势,丰富了“一国两制”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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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法院立足毗邻香港地区的区域优势和集中管辖深圳市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制度条件,通过“三横六纵”的路径,打造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前海样本” 。

打造“诉讼+实体”二元同步制度示范

前海法院制定系统化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系列制度,从“诉讼+实体”二元同步打造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体系,构建“1+8”制度体系,编制《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系列白皮书》等,以实体法律规则衔接促进大湾区商贸交往深度融合。

创新“开放+便利”双向对接融合机制

前海法院坚持以“开放+便利”为创新导向,在全国率先建立系统全面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体系,规范法律专家辅助查明域外法机制,拓展域外法适用范围,充分保障跨境商事主体选择熟悉的法律解决纠纷。打造国际化的多元纠纷解决新平台,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办理,在全国率先推行涉港澳法人主体资格“e认证”、涉港案件转交送达等程序简化措施,为跨境诉讼省时间、降成本。

构建“实践+调研”双轨并进多元队伍

前海法院坚持“实践+调研”双轨并进的改革思路,在全国率先健全香港地区陪审员制度,高标准吸纳湾区解纷人才,聘请49名港澳台地区和外籍调解员,聘请3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调解员、21名多法域执业资格律师调解员、8名多语种调解员等。建立港澳专家研究员、司法研修生等制度。目前已接收8批26名司法研修生,聘请4名港澳高校专家研究员,深度参与前海法院跨境商事法律规则衔接研究,有效促进对港澳司法深度交流与人才共享。

相关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两次被国家发改委推广,先后入选广东自贸试验区第六批制度创新案例、前海最具企业获得感的十大标志性制度创新成果等,在全省、全市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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