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执行再优化!
时间:2024-03-21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下午好,我刚刚结束了治疗,早上从香港过来,现在我的病治好了,回来想把钱还了。”

前不久,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来了一位“老熟人”......图片

老林是香港居民,长期往来深港两地做点小生意。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欠了生意伙伴20万,一时没能还上,生意伙伴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案件进入了执行阶段。正在筹钱的时候,老林感染了皮肤病,自己治疗总不见好转。因为在内地没有医保,老林需要回到香港治疗,但是他被采取了限制出入境措施,于是他尝试将自己的情况反映给了案件承办人。

考虑到老林的身体情况,案件承办人立马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让双方都充分了解到对方的情况。老林保证,自己先治疗好身体上的问题,然后马上回深专注处理生意,很快就能还上钱。申请人张某也同意老林的意见,毕竟身体好转,才有精力做好生意还钱。

图片

法院要求老林写了一份书面承诺,保证返回香港治疗疾病,在14-20天之内返回深圳。随后,法院解除了老林的出入境限制。老林当天就返回香港,两周后,身体康复的老林又回到了法院,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

类似这样灵活运用出入境措施促进执行的案件,在前海法院并不鲜见。

前海法院集中管辖深圳市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这类案件数量相对较多,被执行人可能是境外人员,需要通过边控来掌握人员的行踪。前海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践经验,制定了《限制出境措施办案手册》,明确限制出境的对象、启动程序和解除限制出境的条件、担保形式等,确保执法合法规范,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为便利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执行,提升该类案件的执行能效,前海法院加强力量聚合,与深圳市公安机关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在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查控方面,向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发送协助查询通知书,确保充分调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并根据信息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有效降低当事人财产线索调查成本,确保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此外,前海法院还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建立会商联络机制。在完善境外支付执行款机制方面,就案件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外汇收支监管等问题,与该局深入交流,掌握外汇监管政策,准确把握审核要点,有效缩短执行款到位时间。

2023年,前海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404人次,新收涉外涉港澳台执行案件1537件,执结1322件,向境外支付款项平均办结时间缩短到5.5天,在能动执行中抓实“公正与效率”,让更多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要闻

主办单位: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协办单位:深圳晚报社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