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份《海洋检察工作报告》发布
时间:2024-03-01  作者: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28日,深圳海洋检察工作座谈会在前海召开,发布首份《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市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甘桂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刘桂林以及9名全国及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相关海洋执法单位、海洋企业、海洋公益组织的负责同志、海洋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及特邀检察官助理等50余人参加会议。前海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时敏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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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与会代表集中观看了前海检察院组织拍摄的《海洋检察专题片》,专题片系统展示了深圳海洋检察工作的创新探索和实践成果。前海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春生对《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作了全面解读,从海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设想以及海洋检察典型案例等方面阐释了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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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系统介绍了前海检察院自2022年7月1日起集中办理全市海洋检察案件以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前海检察院切实肩负起改革探索任务,认真研究海洋检察工作规律,积极探索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理论依据、职能定位及途径方法,围绕“陆海统筹、全域管辖、全线监督、四检融合、综合保护”的工作思路,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推进涉海洋检察案件全域管辖,探索开展海岛巡回检察机制,组建海洋检察专门办案部门,推行“四检融合”的一体化海洋案件办案模式,推进西部环珠江口“黄金内湾”和东部 “大亚湾--大鹏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建设,探索深港跨境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路径,加强与涉海行政机关、社会公益组织、环保志愿者的协作,构建“检察+行政+民间”三位一体的海洋保护共同体,为建立具有深圳前海检察特点的海洋司法保护体系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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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底,共办理涉海洋刑事案件68160人,公益诉讼案件13件,审核海洋行政执法线索138条并对违法行为立案2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6份。严打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行为,共办理妨碍国(边)境管理案件33件;严惩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行为,共办理非法采矿相关案件31件,切实保障了海洋安全,保护了海洋环境,维护了海洋管理秩序,筑牢了海上检察防线。

在2023年市委政法委公布的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建设十大成果中,集中办理海洋检察案件作为“两高”出台支持法务区建设的举措之一被列为第一项成果,标志着深圳检察机关在集中办理海洋检察案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从法律监督能力、海洋执法管理、海洋生态保护、跨境司法协作等方面客观分析了海洋检察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

检察职权在海洋领域的配置较为薄弱,法律监督的刚性不足,法律监督能力亟待加强。

2

海洋检察涉及法律部门多、涉及领域广,部分工作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作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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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机制,存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等现实困境,深港司法协作与交流机制不够顺畅。

4

当前海洋检察工作面临一个基层检察院面对多个法院、多地两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情况,对检察工作质效提出了更高要求。

《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提出了下一步海洋检察工作思路。

争当海洋检察文化的引领者,形成守护蓝色海洋的共同价值追求。

勇当海洋检察创新的示范者,推进“四大检察”职能在海洋领域的创新探索。

打造海洋检察协作的主平台,打造合作共赢的海洋检察一体化发展工作新格局。

锻造海洋检察发展的主阵地,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深圳海洋检察工作报告》还首次发布了规范某总部基地排水入海公益诉讼案、督促治理深港跨境蚝排碍航公益诉讼案、督促清理海上阻拦物保护红树林湿地公益诉讼案、督促查处非法拖网捕鱼作业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保护某社区海岸线红树林公益诉讼案、非法盗采海砂系列刑事案、丁某重大责任事故案等7宗典型海洋检察案件,以案为鉴,警示海洋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刑事、行政、民事等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其中,不少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填补了深圳市公益诉讼案件的空白,对丰富和完善深圳市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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