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元请明星?一科技公司入局
时间:2019-07-16  作者:上官文复 来源:深圳特区报

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宋某以请明星出场帮助宣传为幌子,骗取一家科技公司40万元用于还赌债,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介绍,深圳一科技公司研发了一款APP,准备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某文化传播公司的宋某,联系上了这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声称他可以找明星来出席这次新闻发布会,帮他们宣传。

他说,出场费40万元就可以请罗志祥来帮忙宣传,并在发布会上演唱三首歌曲。

科技公司认为性价比挺划算。不过,这家文化传播公司能见得着的就宋某一个人。据科技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发现,宋某刚刚承办了薛之谦的发布会、还曾办过bigbang的演唱会。于是,科技公司和这家文化传播公司爽快地签下了《艺人演出代理协议书》,40万元马上付款到账。

这款APP如期上线了,到了合同约定的新闻发布会时间,宋某却说,深圳这个时候正在举办电音节,会对发布会的流量产生巨大影响,建议延期。

科技公司同意了延期,但是后来再商定时间时,宋某以与罗志祥确定档期为由,一拖再拖,就这样,这场新闻发布会一直未举行。

后来,科技公司负责人通过娱乐圈的朋友了解到,罗志祥在原定的APP举办新闻发布会的时间里,根本就没有档期。于是,他们愤而报警。

2018年6月,宋某被警方抓获。

原来,宋某从头至尾都根本没联系过什么罗志祥。实际情况是,那时宋某正欠债累累,并坦诚“被人追债追得很辛苦”,拿了这40万元后,赶紧先拿了30万元去还债,另拿了10万元去澳门赌了一把,想以这10万元作赌本来翻身。结果又输了之后,只能不断接着找理由撒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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