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司新宣 李林威 记者4月1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全市各区近期陆续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先后审议并任命3642名人民陪审员。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由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牵头负责选任产生的第一批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经由法定程序产生,依法参加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与法官有同等权利,被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
据悉,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的基础,是推进司法民主这一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功能和司法价值的实现。作为牵头选任机关,深圳市司法局于去年9月启动了深圳市选任工作,迅速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了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小组,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挂帅,全程推进选任工作。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建设一支代表广泛、群众基础扎实的高素质人民陪审员队伍为目标,扎实有序、紧锣密鼓地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经过近半年时间,依法依规完成了确定选任名额、发布选任公告、从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候选人、接受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建立候选人信息库、候选人资格审查、征求意见、意愿确认、确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提请任命、依法任命等一系列选任程序。目前,人民陪审员已陆续宣誓上岗,开始履行神圣职责。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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