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作“认真学习《民法典》,准确适用《民法典》”专题讲座。
7月15日,深圳市女法官协会首次活动暨“龙法大讲堂”第17讲活动在龙岗圆满举行,此次活动由深圳市妇联、深圳市女法官协会联合主办,由龙岗法院承办。广东省女法官协会会长、省高院副院长谭玲到会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深圳市妇联与各区妇联相关领导及代表、市女法官协会理事会成员、市女法官协会会员即两级法院女法官代表、龙岗法院全体女法官等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贯彻落实《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依托深圳市女法官协会平台,与时俱进组织广大女法官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研讨,全面解读和深入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助力塑造特区法院队伍良好形象,加快推动特区法院事业创新发展。
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15日上午是《民法典》宣讲活动,龙岗法院院长汪洪表示,深圳法院女法官,一直是法官队伍的重要力量,更是深圳女性半边天的优秀代表。深圳市女法官协会的成立为特区女法官们搭建了“展示台”和“交流窗”,也是为特区女法官们的不断成长提供帮助的“加油站”和“避风港”。
市女法官协会会长、深圳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赖秋姗表示,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之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重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编中,关注妇女和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加大权益保护力度,为塑造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保障。
此外,广东省高院副院长谭玲还作了“认真学习《民法典》,准确适用《民法典》”专题讲座。据介绍,深圳两级人民法院从2012年起开展家事审判方式与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从家事案件包含人身与财产关系的双重属性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一套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设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组织便是其中之一。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设立有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其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性别结构都日益完善,审判视角与思维也更加多元、更加全面,改革以来共审理家事案件2000多宗,效果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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