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法院公开宣判三宗涉恶案件
时间:2019-08-30  作者:田语壮 来源:深圳特区报

通讯员 潘佳荣 林观凤 8月29日,龙华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三宗涉恶案件,分别对被告人郭某申、阳某炜、雷某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20万元至30万元不等。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三宗单独的涉恶案,居然都出现在观湖园小区,且三名被告人均是小区管理处职工。

被告人郭某申原为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湖园物业管理处的高级物业协管主任,负责观湖园保安员的管理;阳某炜系助理客服服务主任,负责小区装修手续的办理及片区管理;雷某系高级客户服务助理,负责部分片区管理。郭某申、阳某炜、雷某等人利用其在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权限,抓住业主违建的“软肋”,指使保安员阻止业主违建装修时运入建材、运出渣土废料,通过清场工地、驱赶工人等手段,在观湖园小区内多次对装修公司和业主进行敲诈勒索,牟取“关系费”和“好处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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