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赖秋晓)近日,记者从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公司部门经理高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务,该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高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定罪名成立,对高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据了解,高某在深圳市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任SMT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的生产和销售。2017年1月起,高某利用职务便利,指示下属篡改SMT部门员工的工时数据,虚报加班工时,侵占公司财物。从2017年1月至案发,高某利用虚报加班工时侵占公司财物约人民币14万元。
检察官提醒:针对职务侵占类犯罪,企业应完善制度,重视监管,防微杜渐。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