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林秀叶 于雪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进一步规范辖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交通、水污染治理、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建设(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15条,在诉前联调、审判执行、司法调研、司法建议、司法宣传、联络机制等方面,对法院如何服务和保障辖区涉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项目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强调通过建立涉公共利益纠纷案件快审快执工作机制等措施,依法及时审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相关合同纠纷、权属确认纠纷案件,依法高效执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各类执行案件,促进坪山区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有序开展。
《意见》着眼拓展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完善诉前联调机制、深入开展司法调研、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大力推进司法宣传等措施,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法治氛围。同时,立足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建立健全涉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的内外联络机制,对于涉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予以特别标示,开辟快速通道,多部门联合研判,确保案件立、审、执的高效统一。
为落实好《意见》,该院还制定了《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快速办理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对涉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进行了明确详尽的规定。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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