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澳地处深圳最东边,与香港隔海相望,海岸线长达65公里,占全市四分之一,通海环境复杂,是名副其实的海上“东大门”。近年来,南澳办事处积极探索“政府引导+社会自治+居民参与”的融合治理路径,有效构建起“以船治海+全民共治”的海防治理体系,推动海防工作从疲于应对的“救火队”向主动设防的“守门人”根本转变,为筑牢海上安全屏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澳经验”。
一、坚持政府引导,筑牢海防制度“压舱石”
南澳立足辖区船舶体量大、活动频、管理难的特点,从制度设计和科技手段两端发力,强化政府统筹引导,推动海上秩序从“无序生长”向“规范运行”根本转变。

(一)“船舶纳管”全面推行,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聚焦休闲船舶无序泊靠的历史顽疾,南澳以雷霆之势开展“压舱石”专项行动,对辖区休闲船舶逐一排查登记,推动463艘船舶“一个不落”纳入规范管理。通过建立“一船一档”动态台账,详细登记船舶信息,统一赋予专属标识,并划定集中停泊区,实现“船有档、行有迹、停有位”。
(二)“平安出海”先行先试,构建全链条监管闭环。
南澳坐拥南澳渔港、杨梅坑鹿嘴、西涌天文台等重点海域,以及大鹏、浪骑、七星湾三大游艇会俱乐部,出海活动呈点多、线长、面广特征。为此,南澳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优势,协调海警、海事、社区等全面推广“平安出海”报备小程序。明确划定禁航、限航区域,要求船舶进出港严格落实“出必报、进必销”。依托船舶AIS定位、岸基雷达、高点监控等技术,对船舶轨迹实施全时域监控、全过程追踪,快速预警处置异常偏航、违规停靠等行为。自机制运行以来,累计查处违规行为66单,出海报备率从0%攀升至90%。
二、深化社会自治,激发行业内生“动力源”
南澳着力打破“政府包办、企业旁观”的旧脚本,通过培育自治组织、规范行业章程,推动航运主体由“被监管对象”转变为“治理合伙人”。

(一)组建行业自治协会,推动行业自律自管。
秉持“船舶船主管、行业船主治”理念,先后指导成立杨梅坑、西涌、东涌片区船舶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结合片区实际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明确安全运营、明码标价、诚信服务等规范,定期组织船员开展安全操作、应急救援、法规政策等专项培训,搭建经验交流平台,推动船舶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西涌社区充分发挥保利公司“守门人”作用,将企业主体责任转化为实打实的防控效能,成功守住了运营两年“零偷渡”的安全底线。
(二)出台违规处理办法,划定行业行为红线。
深圳市东部南澳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船舶纳管主体,在司法、公安、海事部门专业指导下,制定实施《南澳辖区休闲船舶纳管工作办法》,明确规定船舶“严禁参与或容留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违规行为阶梯处置机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停航直至取消纳管资格的惩戒措施。近两年共处理违规船舶11艘。
三、引导居民参与,凝聚群防群治“同心圆”
南澳坚持以法治赋能基层海防治理,牢牢把握群防群治工作核心,把反走私、反偷渡治理条款纳入村规民约与自治体系,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搭建全民共治平台,切实打通沿海海防治理“最后一公里”。
(一)村规民约融入法治精神,凝聚“双反”共同体意识。
社区引导居民将“反走私、反偷渡”核心条款精准嵌入居民公约,实现社区“双反”内容公约全覆盖。通过居民大会、法律宣讲、典型案例巡展等形式,讲清走私偷渡的法律后果与现实危害,推动“守护岸线就是守护家园”的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抵制走私、户户防范偷渡”的强大共识。
(二)织密全民情报信息网,筑牢“海上长城”人民防线。
针对海上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动态性强,执法力量难以全时全域覆盖的短板,南澳着力构建全民参与的情报线索供给机制。以社区治安员、网格员、船主船员等为骨干组建100人的平安志愿巡防队,常态化开展海岸线巡查。健全举报激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获案件的群众予以公开表彰和物质奖励。依托村规民约的基层动员优势,激发群众“监督哨”“信息员”作用,形成了“专群结合、海陆联动、快速响应”的群防群控新格局。
(大鹏新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 李雨桐 陈欢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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