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风化雨润民心,检影随形护民生。”
为着力提高轻罪治理水平,实现惩治犯罪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助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9月2日,罗湖区检察院在辖区莲塘街道举行首个“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揭牌仪式。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映彤、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佩群、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罗湖区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以及部分罗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活动。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甘露围绕“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的建设背景和工作理念,以及罗湖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与西岭社区党委签订结对共建协议,共同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的综合治理格局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 罗湖区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表示,要强化党建引领,通过结对共建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与街道社区的资源共享、良性互动、共建共赢,努力将“清枫检影”打造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名片”。 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在致辞中指出,“清枫检影”工作站的揭牌运行,是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全面落实轻罪治理有关要求的一个新探索。接下来,罗湖区检察院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与公安、司法、街道等单位沟通协作,扎实做好社会公益服务诉前考察,把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吸纳到社会公益服务范畴,同步实现教育与矫治目标。 二是通过检察听证等方式,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参与公益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估。 三是将工作站打造为检察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桥头堡”,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常态化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协力营造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
随后,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映彤、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佩群、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彬、罗湖区莲塘街道党工委书记林坚共同为“清枫检影”轻罪治理检察工作站揭牌。“清”谐音为“轻”,比喻轻罪治理;“枫”则象征“枫桥经验”。“清枫”亦为“轻风”,寓意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注重教育感化、柔性治理,似轻柔的风拂过;“检影”象征检察蓝与人民群众如影随形,体现司法为民理念。借检察工作站揭牌成立契机,罗湖区检察院同步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第一检察部许嘉馨结合群众身边多发、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向辖区群众详细讲解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打击与预防,正式开启了检察工作站第一场法治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