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1天,67人,200余万……近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深化“庭街协作+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纷,1天内诉前化解67件劳动争议纠纷,67名安保员顺利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
提前介入诉前联调
“您好,请问是坪山法院社区法官吗?我是石井街道办人民调解员,我们街道发生一起涉众型劳动争议纠纷,希望得到法律支援……”坪山法院石井人民法庭法官李旭春放下电话,立即赶赴事发现场。 人民调解员郭少丽等所述的劳动争议纠纷涉及67名安保员。这些安保员是深圳某公司的正式员工,工龄为4年至11年不等。今年8月起,为适应市场和环境的变化,该公司优化组织结构,不再需要安保岗位,拟解聘所有安保人员,遂引发此次纠纷。 李旭春既是联系社区法官,也是法庭庭长。了解情况后,他紧急召集庭里其他两名法官进行“会诊”,并主动送法上门,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指导与联调合力,防止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李旭春协同人民调解员郭少丽等多番释法说理,厘清法律关系,讲明法律后果。经过不懈疏导,双方很快打开心结,诚恳表示愿意和解,并就关键分歧达成初步和解意向。 一站解纷高效护薪 “找准了症结,打开了心结,这是做好和解的上篇章。对于事了人和这下篇章,司法服务还需再向前一步,便民利民再靠前一步,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调解当天,李旭春邀请郭少丽等人民调解员及双方当事人走进法庭,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现场一站式解纷,为纠纷高效解决按下“快捷键”。 “员工们普遍在四十岁以上,正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老下有小。作为用工方,公司应该充分考虑员工们的心理压力与生计困难,妥善制定解聘安置之策。” “公司面临着挑战,作为员工,也请你们设身处地体谅公司的难处,心平气和地商量一个解决方案,尽量在诉前把问题解决好。” 李旭春与庭里另外两名法官齐上阵,协同人民调解员继续耐心释法,引导双方互让互谅、共克时艰,弥合分歧。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详谈,双方就解聘补偿款金额、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等事项达成共识,约定补偿金额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总补偿款200余万元于月内一次性付清。 签署调解协议后,双方共同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李旭春等法官现场受理司法确认申请,立即制作并送达民事裁定书。在司法确认过程中,李旭春告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督促公司按时足额支付款项。至此,该起纠纷在一天内得到圆满解决。 “以前我们调解好了纠纷,还要前来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如今法院坚持‘如我在诉’,走好了司法为民的‘最先一步’,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免去了老百姓的奔波!”人民调解员郭少丽对坪山法院“庭街协作+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解纷工作给予高度认可。 “这些纠纷解决了,我们心里头的重担都卸下了。谢谢法官!”安保员陈某松了口气说道。 止纠纷于前端,化风波于微澜,这是坪山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低成本高效率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坪山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切实以多元解纷之“策”,提矛盾化解之“效”,解急难愁盼之“忧”。近三年来,坪山法院诉前调解纠纷7766件,其中90%以上的劳动争议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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