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当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女士和陈先生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提示双方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爱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
『夫妻缘尽 对簿公堂』
李女士和陈先生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家庭分工明确,李女士负责赚钱养家,陈先生则专心在家当“主夫”。但很快儿子团团(化名)的降生及成长教育带来的一系列生活琐事问题,引发了夫妻二人无休止的争吵和冷战。在分居两年后,陈先生向福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我照顾抚养,离婚后也应该跟我一起生活,你每个月要给我2500元抚养费。”
“孩子归你可以,但2500元的抚养费太高了。”
庭审中,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已初步达成共识,即由陈先生直接抚养团团。然而,当谈及抚养费的具体数额时,二人却互不相让。
『法官调解 化解纷争』
为解决双方矛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婚姻解体并不必然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陈东方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道:“真正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的,是父母之间长期的冲突和争吵,以及这种冲突下亲子之间的疏离和忽视。孩子的心灵是敏感的,他们能够感受到家庭氛围的微妙变化,这种持续的压力和不确定性,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
调解室里,陈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强调了父母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并表示,抚养费并不仅仅是对孩子物质生活的支持,更是对孩子未来成长的投资。随后,陈法官询问了双方的收入情况和家庭开支,试图找到一个既符合双方经济状况,又能满足孩子成长需要的抚养费支付方案。
在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女士和陈先生渐渐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开始理智地商讨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问题。最终,双方同意将抚养费数额定为每月1500元,李女士享有每月四次探望团团的权利。
『温情寄语 护“未”成长』
一场关于抚养费的纷争终于平息,但陈法官对于团团的关怀并未止步。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为更好地保障团团快乐健康成长,陈法官向李女士和陈先生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当场对提示书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引导双方重新审视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角色和定位,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
在陈法官耐心地劝导下,李女士和陈先生纷纷表示,日后会加强沟通,站在孩子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共同关心、照顾和教育孩子,让他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家庭不仅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每个人成长和情感依托的港湾。”2023年以来,福田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2件158人次,发出《家庭教育令》12份,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30份。接下来,福田法院将持续做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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