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来临之际,5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妇女联合会经多方调研深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现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动社会资源,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共同签署《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实现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长效化。
《实施方案》共二十条,从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对象、范围,工作原则、职能分工、工作方式、法律后果以及联动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旨在最大程度发挥法院和妇联职能优势、拓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强化家事纠纷和未成年人纠纷“抓前端 治未病”的解纷效果。在合作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建立家庭教育指导队伍、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家庭教育指导方式、联合普法宣传等方面出实招,求实效。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深圳法院深入践行能动履职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深圳法院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市中级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家庭教育法律指导工作站,公布家庭教育令统一格式文本;认真梳理总结家庭教育指导内容,编写家庭教育指导书《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给予孩子正确的爱》,构建事前宣讲、诉中调引、判后再教育的“三段式”家庭教育法律指导方式,力争实现家庭教育全面覆盖、靶向精确、层层深入。2023年5月,“三段式”工作方式入选“深圳市家庭教育宣传周校家社协同共育十大行动”。南山法院向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信》,已累计发出556份。罗湖法院制作《离异父母合作指南》,持续开展“家长课堂”家庭教育辅导活动。福田法院在一宗监护权案件中,采取措施持续修复离异家庭儿童心理创伤,该案例入选2022年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目前,深圳11个基层法院中,有6家基层法院在民事审判庭中设置了专门的家事审判团队,另有4个基层法院设有专门审判机构,分别是:罗湖法院民一庭(婚姻家事审判庭)、南山法院西丽法庭(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宝安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龙华法院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选派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家事审判岗位工作,夯实了家事审判工作的人才基础。
深圳法院积极开展婚姻修复、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配备心理咨询师、社工等专业解纷力量,80%的家事案件能够化解在基层。罗湖法院大力推进案后回访工作,对存在婚姻修复机会的离婚案件,制作《婚姻修复建议书》,达到“治本”目的;借助“罗湖区融爱妈妈妇联”社会组织,协助离婚后困境妇女进行就业培训,缓解矛盾激化。龙华法院与区妇联联合在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建立亲子探望室,对有需求的父母子女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亲子教育、情感关爱等一站式服务,实现情感疏导和法律指导相结合。
家和万事兴。深圳法院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共建基地,深化“法院+妇联”合作模式,以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会关爱“三位一体”的实质解纷为切入点,坚持能动履职,拓展实质性解纷路径,全力推进家事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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