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1!
时间:2024-03-13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喜讯!“创新试点 共建共享”2023年深圳市营商环境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结果已揭晓,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创新中小企业办理破产审理模式,提高审判质效”荣获优秀案例

该案例的主要做法有哪些?

取得哪些成效?

鹏法君带大家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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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做法

完善中小企业申请破产快速审理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办理破产特点,市中级法院制定破产案件快审改革方案,建立快审模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组建专门的快审合议庭,集中审理破申案件、清终案件、破终案件以及经审查识别可以适用快审程序的简易破产案件。对于简易案件,在确保程序参与方法定权利的前提下,合理压缩程序期间、简并同质同类事项,一次性表决重要方案、同步开展财产调查与变价、区块链平台办理破产事务,依托电子智慧平台,一键生成法律文书、电子方式一键送达,高效处理破产程序事项。实现破产申请审查快、“僵尸企业”出清快、中小微企业拯救快的“三快”成效,加快助企纾困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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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办案标准

破产快审团队采取“智能化数据筛查+专业化人工识别”方式,通过两次漏斗筛选,对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组织编撰企业破产申请类案审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相关指南,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制定破产案件标准化文书模板,规范办理破产流程,全面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

创新破产管理人指定机制

为加快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市中级法院试行“推荐优先”“集约打包”等多元化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多件案件集约化打包选定管理人的同时,实行“双限”机制,即限报酬成本+限办理期限(5个月)的方式降低破产成本,提升办理质效。在破产重整案件中探索“推荐优先”的管理人指定方式,允许债务人企业、债权人推荐破产管理人,并由法院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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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机制向前端延伸

在与国资、工商、税务、劳动、金融监管、公安等行政机构联合出台的《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各部门建立了重点领域和企业敏感案(事)件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通报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相关信息,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做出明确规定和统一安排。与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企业风险提醒机制、重大案件沟通机制和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对于问题突出、矛盾激化以及债务风险较高的企业,及时在前端采取欠薪垫付、融资支持等措施,统筹解决企业民生保障、员工安置等问题。

探索建立中小企业申请前和解机制

市中级法院依托诉源治理改革,开展破产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率先尝试当事人立案、受理破产清算前的先行调解,鼓励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化解债务风险,保留企业法人资格继续经营,做实“分调裁破”机制,实现高效化解中小企业债务危机。

推动建立庭外中小企业

重组、和解机制

2023年7月27日,市中级法院指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了《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操作流程(试行)》。2023年7月28日,在市中级法院推动和指导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建设的破产保护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平台专门开发了庭外重组和解服务功能。依托平台和上述服务操作流程,中小企业可无障碍在线提出庭外重组和解法律服务申请,管理人协会指派具有资质的机构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并对庭外重组和解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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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成效

快审模式提升中小企业审判质效

快审团队成立以来,截至2023年12月,共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680件,审结破产申请审查案件2524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5天;审结简易破产案件768件,平均审理周期为4个月。500多家“僵尸企业”通过快审模式退出市场,50多家危困企业通过快审模式快速纾解摆脱债务危机。

和解机制高效化解企业债务危机

2023年,共有10家债权人或债务人在“深破通”平台提出庭外重组和解申请,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市中级法院的指导下,已促成3家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债权人因此撤回破产申请。此外,13家中小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通过第三人代偿债务或与债权人协商等方式达成和解协议,以简易和解程序快速化解债务危机、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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