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 圳 市 法 学 会
深法会【2014】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级、各单位:
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和《“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现开展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评选活动。为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3年8月1日到2014年7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的专著或论文(有一定的字数要求),作者或第一作者于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均可参评(详细情况见附件)。
2.本届评奖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
3.“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以中国法学会的名义予以表彰。
4.颁奖仪式在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5.申报时间截止于2014年7月10日。请申报人将纸质成果一式5份,连同填写盖章的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申报表5份,寄至深圳市法学会。
请各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欢迎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踊跃申报。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42号
深圳市法学会407室宋女士收
联系电话:82661299 82661008 82661218
邮政编码:518001
深圳市法学会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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