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学会2014年工作要点
时间:2014-02-2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2014年深圳法学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执行深圳市委五届十八次会议和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会议决定,按照深圳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部署,以提高组织推动法学研究能力为核心,以增强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导向,以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为保障,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法学研究、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制宣传、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实现在新起点上的顺利起步和良好开局,更好地服务法治深圳、平安深圳建设。

2014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是: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两会”、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中国法学会第七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等,夯实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2)认真抓好深圳市法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努力开创崭新局面。

(3)举办一到两期“法学理论高级培训班”。

二、围绕工作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
  (4)围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司法管理体制改革,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前海深港法律合作、前海法治示范区和仲裁和法律服务等重大问题,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专项调研。

  (5)组织完成2014年度深圳市法学会重点调研课题。制订《深圳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落实调研经费。

(6) 举办深圳法治论坛。紧扣重大法学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邀请法学家、法律专家答疑解惑。

  (7)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上级法学会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 

(8)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组织开展“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评选活动。  

(9)扩大新闻媒体对优秀成果的宣传,筹备“法学文库”建设,建立网上成果库。

三、加强法学人才队伍建设
 (10)促进法学人才队伍的建设,将政法队伍建设与法学人才建设结合起来。

(11)充分发挥深圳大学、虚拟大学园及其他大学法学院的作用,开展推进“法学人才库”建设。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2)在深圳特区报、晚报开设法治专栏,邀请专家、学者、领导、资深媒体人展开热点评论。
    (13)全面提高《深圳法学》会刊质量;定期刊发《深圳法学》和不定期印发《学会动态》。 

(14)在市政法委网站增加深圳法学会网页,建立公众微信、微博平台、会员短信提醒平台,展示调研成果,促进会员交流。  

五、加强市法学会会员工作

(15)按照中国法学会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管理办法,做好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会员信息管理,制作理事、会员通讯录。  

(16)整合联络员队伍,定期召开通报会和联谊活动。

(17)开办会员、联络员培训班。

六、加强深圳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
  (18)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加强干部培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19)积极稳妥推进深圳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对上述工作要点,如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于2月21日(周五)上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传真至市法学会。

市法学会联系人:宋金娜  联系电话:8266129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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