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举行
时间:2024-10-09  作者: 来源:深圳市法学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近日,坪山区举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邀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永忠教授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辅导报告。区委书记杨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张永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摘录,结合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的建议,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时代价值和实践要求,为坪山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打造法治坪山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为我们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指引。全区上下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着力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实落地,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本领,不断开创法治坪山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全区上下要抓实抓好法治坪山建设各项任务,全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及年度任务,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方面谋篇布局,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惠企等法治保障,努力构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总结推广“联合查一次”执法改革经验,探索根据企业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会议强调,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逐条逐句对照全会《决定》,结合自身职责谋划、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每一项改革举措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向前。要把改革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转化固化为法规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切实发挥好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

会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结合坪山发展实际和分管领域作了发言。

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驻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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