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继承人放弃遗产,遗产该由谁管?
时间:2024-01-24  作者: 来源:深圳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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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必须继承的吗?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愿意继承遗产,那么遗产该由谁管理呢?

依据上述案例情况,李大爷去世后,蔡奶奶和小李为法定继承人,可李大爷除了留下价值约500万的遗产外,还留下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内里情况着实错综复杂,两位继承人实在无法理清,遂向法院提交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明确表示放弃对李大爷所有遗产的继承。

虽然蔡奶奶和小李已经放弃了遗产继承,可对于债权人而言,债权是真,遗产也是真,起诉蔡奶奶和小李无用,那该起诉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相关规定,当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时,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最终,经申请,法院依法指定某民政部门为李大爷的遗产管理人,并承诺,若民政部门在遗产管理过程中遇到难题,可以与法院商议解决,民政部门表示,会依法全面履职,妥善管理、分割遗产,保护和平衡好继承关系中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至此,蔡奶奶和小李从纷繁的诉讼中解脱了出来,而债权人也找到了遗产管理主体和适格的诉讼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落实遗产管理人制度,有利于让当事人更高效便捷地处置好复杂遗产问题。

普法君建议,若有必要可对自身财产提前做规划,避免后续发生纠纷。如遇到难题,请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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