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区教职工“充电”,深圳宝安开启首场法治赋能培训!
时间:2024-10-28  作者: 来源:司新宣、宝安区司法局

今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各地开展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提出新要求,指出各地要面向所有教职员工和家长定期开展学生欺凌防治专题培训,提升识别、应对能力以及干预处置水平。为落实通知精神,近日,宝安区司法局联合区教育局、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共同举办首场教职工赋能培训,宝安各学区教育办相关负责人参加线下培训,全区中小学校长、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安全教师、德育教师等教育工作者线上聆听互动。

赋能教师 护“佑”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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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全区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校按要求落实工作,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对防治学生欺凌工作进行了部署。随后,宝安普法讲师刘秀律师从认知误区、识别欺凌、干预处置、欺凌防治四个方面进行讲解,提升教职工们在反欺凌工作中的专业能力和应对技巧。

“大多数学校是不会发生欺凌的!”“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才算欺凌?”“你所认为的欺凌与法律定义的欺凌区别在哪?”……刘律师从学生欺凌的常见误区切入,利用权威发布的多组研究数据剖析全球欺凌事件现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从主体、手段、动机、性质、后果五大要素解读学生欺凌的法定特性,帮助教职工们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以更加精准的视角审视学生欺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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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律师指出,学生欺凌不仅局限于肢体欺凌,还包括言语欺凌、网络欺凌、社交欺凌等多种形式,强调及时干预和妥善处理是防止欺凌事件进一步恶化的关键,在欺凌萌芽事件中,采用“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家长配合”等方式干预,要充分发挥教师关键作用,让每一名青少年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

本次培训内容全面,覆盖了学校在应对学生欺凌问题上的识别、处置与防治等关键环节,旨在引导教职工们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提高广大教师准确识别与正确处置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有助于及时消除隐患问题,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发生。

巧用知识武器 织牢联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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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始终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宝安区司法局、区教育局针对全区中小学总体情况,研究制定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手册,培训后,向全区中小学校发布了《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工作指南》《学生欺凌的识别、处置与防治指南》《反欺凌家长行动指南》等反学生欺凌相关教案、手册与指引,在加强对教师和家长教育引导的同时,也为全区法治副校长、学校法律顾问、德育及安全工作者提供了强有力的知识武器,有利于构建坚实有力的欺凌防范体系,助力织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接下来,宝安区司法局将继续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教职工、学生家长等开展赋能活动,不断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法治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反欺凌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共建和谐、安全、法治的校园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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