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检警同堂研实务,凝聚共识促落实…
时间:2024-06-13  作者: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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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警协作凝共识,良性互动促双赢。

为深化检警协作,凝聚侦查监督工作共识,提升侦查活动规范化与法治化水平,6月7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与罗湖公安分局联合开展“梧桐论法”同堂培训第五讲,罗湖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晓剑,法制大队大队长李晓波,罗湖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建松,侦协工作负责人张月等同志参加。罗湖公安分局各派出所设分会场,一线民警在线上同步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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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同堂培训主题为《关于2024年检法监督文书的情况汇报》,由主讲人罗湖公安分局法制大队魏志刚同志围绕今年以来侦查活动监督文书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提醒等三个方面徐徐展开,通过绘制图表的方式,通报侦查活动监督文书的总体数据、问题类型与占比情况,并分析了检察机关开展案件监督的重点。

针对当前罗湖公安侦查活动工作实际情况,授课人着重做出以下三方面提醒:

注重工作细节,补齐执法短板。

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警情、案件的管控力度,强化领导包案、盯办制度,从细节处把握侦查取证工作;二是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精准靶向施训,提升培训效果,强化民警执法办案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执法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分局、派出所执法管理中心(室)的工作职责,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

强化办案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程序意识。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规范开展侦查活动的能力,确保证据收集确实、充分,保证案件经得起考验;二是要强化引导理念革新,积极引导民警关注司法实践动向,革新侦查思维与方法,及时拓展办案思路,适应司法实践状况的新变化。

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交流。

一是强化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与检、法两院的沟通交流,建立有效沟通渠道,主动对接检察官、法官,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督文书的增加;二是在执行外单位批准或决定的逮捕、监视居住时,如果存在因客观原因无法执行逮捕或被监视居住人逃匿、不在辖区居住的,应当及时回复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魏警官讲解的案例均为各派出所经办的案件,通过举一反三的方式,生动有力地指出了具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取得极佳的授课效果。参训人员纷纷表示讲座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贴合,可操作性强,在今后工作中将更加注重侦查取证细节、执法程序规范以及与检法的沟通衔接。不断提升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力,自觉形成规范侦查取证的意识,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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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最后,罗湖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李晓波大队长作总结发言,指出检警同堂培训是宝贵的交流研讨机会,各办案单位要充分汲取课程的精华内容,指导今后的侦查工作开展,自觉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取证要确保及时、充分,让案件证据经得起检验,如第一时间调取帮信案的取款录像、查封扣押关键物证等;二是将取保候审执行到位,坚决避免因脱管漏管导致影响诉讼进程的情况发生;三是要加强与检、法的沟通、衔接,及时反馈新证据和新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源头保障。

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依托“梧桐论法”同堂培训品牌,联合罗湖公安分局采取多元化的方式,邀请更多一线办案人员和业务专家走上讲台,助力侦查权与检察权的良性互动,实现检警协作同向发力,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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