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检察:推动侦监协作办公室持续发力
时间:2024-04-09  作者: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三项机制稳运行,闭环监督出成效

  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建立的“1+3”机制以侦协办实施意见为基础,以直诉案件诉前审查、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清单式证据指引三项机制为核心,是推动侦协办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的重要体现。2023年,侦协办“1+3”工作机制的落实在引导侦查、案件分流、增质增效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前置审查推动繁简分流见成效。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介入审查拟直诉案件200件,对拟直诉个案在引导侦查、监督移诉方面的情况实现全量掌握。清晰了解拟直诉个案的继续侦查情况及处理情况,为推动直诉案件繁简分流发挥重要作用。
  跟踪监督推动存疑不捕出动作。2023年光明区检察院跟踪存疑不捕案件511件,全面监督个案的补充侦查、重报呈捕、解保撤案情况,相关数据均记录在册,有效避免存疑不捕案件长期搁置问题。
  证据指引推动侦查取证定标准。光明区检察院根据辖区司法办案实际,持续推出两批清单式证据指引,涵盖盗窃罪、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10个罪名,统一辖区常见多发犯罪基本取证标准,是检察机关高效引导侦查的有力体现。

  直面问题推动机制优化落深处。检警双方召开联席会议,针对“1+3”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建议,开展梳理总结。针对意见出具不够及时、存疑不捕分类不够清晰等问题,当场提出优化举措,为进一步提升侦协办机制运行质效提供保障。

轮值派驻落实处,重点类案精办理

  2023年底,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建立涉“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犯罪案件精细化办理工作机制。涉“两卡”案件精细化办理工作机制,以轮值检察官全面介入审查涉“两卡”案件为抓手,旨在提升该类案件侦查质量,是光明区检察院应对该类案件受案量大、存疑不捕率高的重要举措。
  定期派驻推动介入审查提质效。自该机制运行以来,光明区检察院轮值检察官每周定期到侦协办开展派驻工作,全面介入审查拟提捕的涉“两卡”案件,并于当日或次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为公安机关在涉“两卡”个案的侦查取证、强制措施适用等方面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个案精办推动类案处理现成果。涉“两卡”案件精细化办理工作在降低该类案件呈捕率、提高侦办质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今年第一季度,光明区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涉“两卡”案件65件,较去年同期降低39.81%,涉“两卡”个案的侦查情况均有序跟进,机制运行效果明显。

多措并举定方向,检警合力谋新篇

  研究部署推动繁简分流全覆盖。为进一步扩大侦协办在推动案件繁简分流的积极作用,针对2024年侦协办工作谋划,检警双方重点讨论下一步拟推出的《刑事拟提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意见》和《侦协办实质化运行工作规范》。针对拟提捕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介入引导侦查、程序分流以及侦协办日常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多项工作进行深入交流,以期推动解决案件提捕率过高、存疑不捕量大等问题,规范侦协办各项工作开展。
  多管齐下推动侦监协作凝合力。为持续完善侦协办“1+3+N”工作体系建设,光明区检察院与光明公安分局共同建立侦协办同堂培训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类案办理问题等内容,每月召开侦协办同堂培训,推动检警统一办案标准,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同时,依托侦协办平台每季度通报正反面典型案例,直面侦查办案典型问题,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面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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