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2006年,深圳市政法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广东省委、深圳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继续扎实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了全市政法工作的协调发展。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提高”和“三项突破”:
一、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市委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上年初专门召开“正确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会议,把维稳和治安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区、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把稳定和治安工作列入“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全市上下抓稳定、抓治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空前高涨。市委成立了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1名市领导和法、检两长各挂一个街道,集中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许多涉及社会稳定的问题得以解决,促进了和谐社区、和谐深圳建设。组建了2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并加强合成实战演练,成功处置和化解了一批群体性事件与社会矛盾,集体上访人次比上年下降六成。武警部队在警卫、边境管理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维护法律权威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开展司法行政联动打击恶意欠薪专项行动,首开全国刑事拘留“黑心老板”先河,公开处理8名恶意欠薪逃匿雇主、曝光30家欠薪企业;公开处理一批袭警、暴力抗法、阻挠执法、非法聚众扰民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人员,有效遏制了聚众堵路、闹事以及威胁、挑衅执法机关等行为一度上升的势头。首创实施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并将其信息纳入全国征信系统,实行悬赏执行制度,对“老赖”进行曝光并司法拘留,破解“执法难”问题,树立了权威。
三、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从深圳实际出发,组织开展了“灭黑恶、树警威”、“粤鹰2行动”和围剿路面犯罪大会战等系列“严打”政治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商业贿赂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大要案件和贪污腐败、渎职侵犯案件。通过建立不同层面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提高“严打”效能,继续实施以情报导侦的精确打击战略,大力推动“禁摩”工作,批捕起诉和刑事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6年全市立刑事案件70,604起,比上年下降10.2%,其中八类暴力性案件比上年下降29.9%、“两抢”案件下降25.6%,治安形势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群众安全感增强。
四、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部分街道试行综合执法效果明显,有效消除了一大批边缘性犯罪因素和治安隐患,如采取联合执法集中解决了流浪乞讨儿童引发的治安问题。禁毒斗争进一步推进,堵源截流和预防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戒毒帮教活动全面推开。在全国首推网络虚拟警察有效加强对网上虚拟社会的管理。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制约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为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费1508件803.6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78宗,受援人数5100多人。民治”综治中心“试点取得成功。全面实施《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扎实推进诚信联盟建设,打私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五、基层基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安派出所勤务改革全面实施,推进“战训合一,轮班轮岗”实战必训模式效果明显,建立路灯杆报警系统和“扁平化、点击化,刚性管理、透明操作”的指挥机制,基层警力资源得到优化组合和充分利用。科学调整法庭设置,增设观澜、公明、南山、清水河四个法庭,进一步增强基层审判力量。人民调解组织人员、经费和工作制度得到落实,实现了街道、社区以及企业、行业、住宅小区的全覆盖。普法工作成效显著,深圳市再次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先进城市”;“五五”普法顺利启动,律师进社区活动部深入开展。
六、政法队伍执行力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社区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端正执法思想,减庸提能,增强素质,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公安专业化改革全面铺开,正规化建设和网上绩效考核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基层法院、检察院推进分类考核和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效果。通过开展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争上游、创一流”的观念在政法队伍中蔚然成风,促进了队伍建设。全年,政法部门共立集体一、二等功60余次,政法干警立一、二等功100余人(次);137个集团、383人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授予模范称号或奖励,一大批先进集团和个人荣立三等功或受到嘉奖。
三项重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出租屋综合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五种管理模式”的推广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每200间出租屋配备1名管理人员的目标。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出租屋治安、消防安全等隐患的处理反馈率由2005年的39%提高到94.8%。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查处出租屋违规租赁个案是1992年实施《租赁条例》以来个案总数的10倍。2006年全市登记暂住人口达到1102万人,新采集流动人口信息962万人、注销623万人,共征收房屋租赁税费7.82亿元,比上年增长19.2%;出租屋发案数在连续两年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又下降33.4%,在全省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考核中总分获第一名。
二是电子眼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2006年,全市已完成20万个电子眼的建设任务,电子眼建设位于全省前列。
三是居住证推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对居住证涉及到的法律政策和技术问题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形成共识、得到解决,制定了《深圳市居住证办法草案》,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为全面实施打下了基础。
(吴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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