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是执法督查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的一年,也是督查工作克服困难、再立新功的一年。一年来,深圳市委政法执法督查室以案件协调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项业务工作,督查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一是加大案件协调和督办力度,增强督查实效。共召开71次“三长”协调会议,协调125宗大要案件,统一政法各家意见,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强化案件督办和督查工作,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进行督办、督查,必要时主动介入,深入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查清事实,依法处理。全年共办理上级政法部门督办案件21宗、领导批办案件78宗,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分别挂牌督办和督查处理,有力确保了司法公正。二是强力推进专案工作。“明华楼”、“香珠花园”、“漾日湾畔”等复杂专案稳步推进,富士康与比亚迪涉诉问题、“桥头公司”、“福中福”和西乡街道办等土地纠纷等重大维稳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狠抓涉法涉诉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超常规的措施和手段全力化解重点骨头信访案件。全年,中央交办涉法涉诉案件11宗、广东省委交办涉法涉诉案件5宗,都已经全部办结并息诉罢访,息诉率达100%;深圳市排查案件47宗,也已全部办结并息诉罢访。在已经建立的领导包案制度、“五个一”制度、联合接访制度、各区专项储备金制度基础上,重点完善源头治理制度、初信初访办理制度、首办负责制度和分类处理制度,不断探索建立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长效机制。四是要紧密结合政法工作的方向性要求,精心组织专项调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执法督查的重点、难点问题,与西南政法大学和深圳大学合作,就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综治巡视制度、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建立群众监督的经常性机制等制定规范性文件,部分文稿已经完成,即将进入征求意见和修改阶段。
(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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