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年鉴—概述
时间:2002-01-0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概述

 

2000年是世纪之交极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深圳市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政法机关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广东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这个中心,加强各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国企改革和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
    公安、国家安全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敌斗争,反间谍和专案侦破工作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进一步拓展,破获了一批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坚持打击与教育并重,惩处与挽救结合,依法打击“法轮功”违法犯罪活动.市、区、镇(街道)和政法部门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组织基层“八长”定期或不定期接访群众,立足疏导教育,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开展重典治乱成效显著
    市委、市政府针对布吉镇治安比较混乱的情况,成立市、区联合工作组进驻该镇开展集中整治,在整治中解决治安问题与加强村(居)委会、治保会建设以及整顿治安队伍结合起来,使该镇的治安面貌焕然一新。各级党委、政府把整治工作摆到讲政治的高度,作为“三讲”促整治,以“三讲”促整治,以整治促“三讲”整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突出效果。
    三、打击经济犯罪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公安机关突出重点,组织精兵强将,先后侦破重大经济案件173宗,挽回经济损失29.56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65人。市打私办积极协调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缉私的行动,一年来共查获走私案件5655宗,案值达9亿多元检察机关盐城贪污、贿赂犯罪分子52人,一批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
    政法部门坚持以“严打”开路,组织开展了5次大的“严打”专项斗争和两次全面性政治行动。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96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766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7091人,起诉6094人。法院判决刑事案件4598件,判处犯罪5100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339人。劳改、劳教场所安全管理、改造教育工作得到加强,深圳监狱与2000年4月顺利开监并成功守押犯人924名。公安与工商、文化、贸发等部门密切合作,全面清查整顿各项娱乐场所,取缔2666间,吊销证照357间,全市这类场所由9834间压缩到6074间。结合清理整顿大力扫除“黄、赌、毒”。共查获这类案件6186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15,771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安全文明小区建设为载体所谓各项创安工程不断深化,创建安全文明学校、安全文明路(铁道线)的工作也全面铺开。
    五、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法院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共受理经济、民事、行政纠纷案件36,151件,审结34,259件。公证机关办理各类公证195,251件。法律援助空间不断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实现了专家服务、电脑联网服务和区、镇、村三级联网服务。广泛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基层调解组织调处各项纠纷一大批,调解成功率98%以上。
    六、以“三讲”教育为动力促进了队伍的建设
    各级政法部门在“三讲”教育中广泛开展创建“团结、廉洁、开拓”的好班子活动,认真贯彻中央、广东省委两个6号文件和市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狱(所)务公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公安机关在开展“三项”教育中实行民警全员聘任制和“末位”淘汰制取得阶段性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实行处级领导岗位竞争上岗制度。检察机关实行了捕诉职能集中行使的刑检办案制度,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制。
                                                                                                               (吴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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