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督查工作
2012年,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入推进执法督查工作。以学习贯彻政法34号文件精神为统领,全面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中央政法[2011]34号文的学习和贯彻力度,组织召开全市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主任和全市政法部门执法督查学习培训会,统一思想和认识,提高市、区两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增强政法部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为提升深圳市执法监督效能、树立执法监督权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重点加强执法督查专项工作,以专项工作为抓手,有力破解执法司法难题,改善执法环境。开展党政机关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行动,开展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能专项工作,开展提高命案侦查质量专项工作,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专项工作的有力推进.及时地解决了一批困扰政法部门执法司法的新问题、新困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入推进案件评查工作,以评查促整改、以评查促规范,不断提高公正执法司法水平。强力推进案件评杳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政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水平。采取交叉评查、抽查、交办检察机关评查等方式,在全市政法系统内组织评查案件931宗,同时,由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牵头,抽调政法部门力量组成评查工作组,对一宗社会反响较大的案件开展了专项评查。加强案件评查结果的反馈和结果应用,协调并督促政法部门落实整改和纠错工作,促使一批执法瑕疵案件得到及时纠正,有力促进了公正执法司法水平的提高。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专门针对市委政法委的评查结论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队伍教育和责任追究。全面加强执法督查日常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协调和督办的效能.树立执法监督的权威。加强案件核查督办和协调工作。对上级政法部门转办、领导批办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挂牌督办和转办核查处理,确保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司法。全年共承办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27宗-立项督办案件4宗,累计转办、核查案件92宗。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各部门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政法和其他相关部门提请协调的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召开案件协调会议进行研究协调,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全年共协调各类案件72宗(次)。稳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广东省委政法委关于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稳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排查和化解工作,与维稳部门联动,做到事前排查到位、事中控制到位、事后化解到位,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八大”期间.排查出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1宗,全部予以化解。认真落实上级政法部门交办重点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中央政法委“9.19”会议交办的54宗信访案件,至2012年2月底,己化解5l宗、终结3宗,办结率100%,息诉率94%:中央政法委交办的全国人大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宗,己全部息诉罢访,息诉率100%。中央信访督导组交办的5宗案件,4宗已办结,剩余l宗已确定了化解思路。积极用好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共召开两次司法救助审批会议,批准救助案件144宗,拨付救助金605.l万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490件。
(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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