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查研究
2007年,深圳各级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广东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深圳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以目标和要求,注重抓好对现实重大问题的调研,注重将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工作部署和工作措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调研任务。
一、抓好以解决民生问题的调查研究
深圳市委政法委在总结推广2006年罗湖区“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工作机制”、龙岗区“六约模式”和南山区“桃源模式”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7年联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多家部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为宝安区西乡街道“大调解”工作模式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调研报告得到了深圳市委、市政法高度重视,2007年11月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推广构建“以专带兼、专兼结合、网络化”的“大调解”格局。针对近年来深圳市劳资纠纷比较突出等民生问题。深圳市委维稳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探求特点、规律,提出以强化维稳责任为核心,加强各项维稳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推动和保障各项维稳工作措施有效落实的解决办法。相继出台了《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维稳责任任务》《维稳联络员制度》《维稳情报信息制度》《群体性事件点评制度》《重大不稳定因素督办制度》《深圳市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倒查规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全国准确地掌握全市各类房屋的基本情况,深圳市综治办经过认真调研,为实施出租屋编码卡和居住证制度做好准备,从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房屋信息普查工作。对已普查登记的房屋,全部进行了房屋编码、文书档案建立和电脑录入工作。全市房屋基础信息库的建立,不仅为实施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为政府制定了城市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提供了可靠依据,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抓好便民利民问题的调查研究
2007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新推出十项具体的民生福利指标,全面提升民生福利的解决力度和水平。各级政法部门紧密结合,全市部署,深入开展调研,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订了《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实施意见》,推出10个方面50条司法为民措施。如远程立案、异地受理、预约立案,设立速裁法院、夜间法院,改进诉讼服务区设置,完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减轻群众讼累。同时加强司法救助和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涉及民生问题的劳动争议、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法。公安机关进一步下放了驾驶证管理业务、与医院建立体检信息电脑联网,开展短信告知和邮递告知业务等5项便民措施;出入境部门进一步缩短了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时限,启用“出入境证件自动申请系统”等便民措施。市司法局出台了《深圳市法律援助八项便民措施》,进一步加大多劳资纠纷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三、围绕社会治安难点问题开展调研
针对城中村和同乡村、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蓝牌车非法营运、无证无照经营等“老大难”问题,深圳市委政法委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逐一提出针对性措施。对城中村和老旧宅区问题,按照“围合+电子监控+物业管理(保治安队伍管理)+各项社会管理”的模式进行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小区物业化管理。对“同乡村”问题,分期实施在“同乡村”建立信息员队伍,建立“同乡和从事同种职业外来人员聚居”和预警制度,控制和疏导社区房屋过度集中租赁给来自同籍或同质流动人员居住的现象。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问题,制订深圳市流动出租屋综合管理的专门工作条例,继续推进出租屋编码卡制度,对出租屋实行精细化管理。继续巩固和完善“五种管理模式”,理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体系,提高同意协调和指导管理的能力。对蓝牌车非法营运问题,组织整治非法营运专业执法队,开展联合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对无证无照经营问题,动员督导各部门,围绕综治工作目标严格履行社会管理的责任。
四、围绕社会治安热点问题开展调研
针对深圳市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有假报、假冒他人身份的情况,深圳市委政法委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调研,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深圳市司法部门建立相关机制,提高身份查实的准确率起到了积极作用。其他热点问题经过调研后果断开展整治,如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无证网吧专项治理、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及开展核查纠正执行罪犯托管、漏管专项行动等效果明显,净化了治安环境。
(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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