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鉴—调查研究
时间:2009-01-0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2008年,深圳市各级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深圳市委四届八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确保“平安奥运”为重点,从市委中心工作全局思考和谋划政法工作,通过调研积极推动解决困扰政法机关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抓好全年中心工作重点的调研
    2008年是北京奥运年,年初深圳市政法部门紧紧围绕“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这一全年中心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就如何做好维稳信访和奥运安保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3月份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听取深圳市政法系统工作汇报时对政法部门的调研予以充分肯定,并根据调研情况审时度势指示深圳市从3月中旬至9月中旬开展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反恐维稳专项整治行动为主要内容的“三项整治”行动。市委同时成立奥运安保工作督导组,对全市“三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20多万宗,全市交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非法营运、无证无照经营、城中村、出租屋房中房、废旧物品回收行业等治安难点乱点得到有效整治,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抓好政法工作改革创新专题的调研
    深圳市各级政法部门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同时,注重抓好把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同破解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结合起来,扎实推进讨论调研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格局,调研成果丰硕。如市委政法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出台《全国加强和改进我市政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启动21项重点改革调研工作;开展《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形势下政法维稳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专题调研,从体制、机制、责任制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及维稳综治工作的具体意见,供市委领导参考决策;下一步将在市委出台《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决定》的基础上,尽快出台9个相关配套改革文件。如罗湖区在实践中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办法”,得到市委领导高度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三合一”试点,在部分基层法院设立刑二庭、民四庭,进一步突出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如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的研讨论证和咨询,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工作机制的完善,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学界、企业界的高度评价。如市公安局针对特区内外经济结构、人口构成、管辖面积和警力配置的差异性,加强对现代勤务制度和传统阵地控制有机结合方式的探索,推行切合实际的公安派出所勤务运作新模式。
    三、抓好维稳综治工作制度的调研
    市委政法委牵头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维稳综治工作制度多项调研,探索维稳综治工作制度多项调研,探求维稳综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一是相继出台《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维稳职责任务细则》、《维稳责任倒查规定》,形成权责明晰、赏罚分明的责任体系;组织起草《深圳市医疗纠纷处理暂行办法》、《预防化解劳资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若干工作意见》等多项规定,其中《深圳市医疗纠纷处理暂行办法》受到卫生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将稳定风险评估规范化、制度化,有力地强化了维稳源头预防;建立重大群体性事件点评机制,对典型的、具有影响力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情况进行深度分析点评,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全市维稳工作向前发展。二是大力加强综治工作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一票否决权制实施办法》、《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深圳市社会治安评估分析办法》等多项规定,每年度、每季度对各区社会治安状况进行量化、分析、评估、排名,对各区综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推进作用。
                                                                                                            

 (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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