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年鉴—执法监督
时间:2003-01-0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执法监督

 

2002年,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与时俱进。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的力度,在对重点案件协调、督办、查办、个案监督和执法大检查及涉法信访等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推进了党委政法委员会的执法监督工作。
    一、切实把中央、省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2002年机构改革中,在大幅载减机构编制的情况下,市、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市、区委政法委成立执法督查室(科),切实加强了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当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政法[1998]8号)和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执行监督工作实施办法》(粤政字[2001]21号),为进一步加强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两个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执法监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分析深圳市政法队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统一思想,增强搞好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主动到广东省委政法委考察学习他们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经验和做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起草了《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为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市委政法委始终把增强监督实效放在首位,以“监督就是服务”为出发点,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对因政法部门认识不一致造成案件欠拖不决的,主动深入基层进行协调,统一认识,依法尽早消化;对政法部门在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解决,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而有效地增强了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的实效,在政法部门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权威。
    二、加大力度,增加执法监督实效
    案件协调和督办工作是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法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大党监督力度,保证公正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年来,共召开了13次“三长”协调会议,协调了13宗大要案件(其中专案3宗),督办、督查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的案件39起(其中中央有关领导批示2起,省、市领导批示37起),根据省、市领导指示,组织专案组查处的有2起(其中一起为“8.23”专案)。加快了办案进度,推动了政法部门准备适用法律,依法办案,保证了司法公正。一是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力度。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遇到困难或意见不一致提交上来的案件,特别是一些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或有较大的政治社会影响的案件,均及时阻止政法部门主管领导和案件主办方人员召开“三长”会议进行协调,统一政法各家意见,确保各个办案环节的畅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比如,省、市领导批示的“8.23”专案(即李焕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案);省“严打”办督办的陈克庚、王清鹏、彭栋高3宗涉“黑”案等。二是加大对案件督办和督查的力度。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和当事人反应强烈案件,依法进行督办,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要求政法部门依法限时办结并报告结果。对报告结果认真审查,事实不清的反复督办,直到把事实核查清楚。对涉及因素较多、查办难度较大的案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主动介入深入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提出依法处理意见,呈报省、市领导及上级党委政法委。如根据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黄丽满2002年10月16日在“一位深受其害的投资者”投诉信上的批示,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就召集执法督察室同志对心中所反映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指示执法督察室负责核查清楚。为了摸清情况,市委政法委执行督察室以调研方式,走访了罗湖、福田两区多个派出所,认真听取了派出所对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及查处“黄、赌、毒”等有关情况汇报。同时,邀请罗湖、福田区19家大中型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分别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深度了解公安特行民警在对娱乐场所管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还秘密走访了加斯维加斯、圣保罗、三九月光和大富豪等四个大型娱乐场所,并秘密接触有关人员询问了相关情况。经过深入调查,在查清投诉信上所反映的基础上,提出四点处理意见得到了市领导的好评。三是加大个案件监督力度。对政法部门办结已生效的案件,发现违法办案或明显不公又不依法纠正的,以及个别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及时抓住典型,组织政法部门联合调查组进行重点检查,对案件涉及的有关事实证据和办案程序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必要时向承办机关调查阅查,调查有关人员,弄清案件的全部事实,及时向案件承办机关提出监督意见,并责令其依法纠正。
    三、组织执法大检查,促进了交通秩序、路面治安进一步好转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黄丽满,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关于解决当前深圳市交通拥挤、堵塞,加强路面治安工作,实现交通秩序和路面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共同把深圳软环境搞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彪任组长,市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室牵头,从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级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等部门共抽调12人组成的检查组。孙彪常务副书记亲自挂帅,对督促检查深圳市交警、巡警上岗上路值勤情况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市委政法委制定了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检查指责任务,方式方法。检查组深入一线干警当中,认真负责、周密细致的上路检查全市交警、巡警在岗在路的值勤情况,共检查了792人(次),检查岗亭223个、巡段193个,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了实际情况,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了部门整改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检查督促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交警、巡警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整治行动。经过20天上路检查,有力促进了交警、巡警工作水平的提高。促进深圳市交通秩序、路面治安的进一步好转。2002年12月13日下午,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对福田、罗湖两区交警、巡警值勤情况上路进行突击检查以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从维护社会稳定高度,认真做好涉法来信来访工作
    市委政法委员会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做好群众就政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件一件抓落实。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依法认真处理好,需转有关部门解决的,及时转给有关部门处理,并跟踪督办;对群众投诉信件,认真阅读内容,对反映一般内容的信件,转给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和答复;对涉及群众利益广、影响大、情况紧急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人跟踪督办,尽量给群众满意的答复。一年了,共处理群众来信285件,接待来访群众260多人(次)。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温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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