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年鉴—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时间:2000-01-0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999年是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一年。4月广东省综治委对深圳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深圳市以93分的总成绩名列全省第一。9月,中央综治委检查组考评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时,高度评价深圳市综治工作在全国的前列。这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政法战线的同志们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结果。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领导责任制落实,促成齐抓共管新局面
    一是领导率先垂范,亲历亲为。1999年,围绕国庆50周年庆典、首届“高交会”和澳门回归等喜庆大事、深圳市各级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各区、镇(街道)党政一把手都把实现治安更大好转当作总要工作来抓,亲力亲为。
    二是坚持责任制考核,兑现“一票否决”制。1999年,市、区、镇(街道)、村委政一把手作为治安第一责任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分局长)、镇(街道)分管治安工作的党政副职和派出所长对当地治安负直接责任,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年初,重点考核了1998年度治安大排查中需要整改的345个单位。其中1名镇治安责任人(正处级)被取消省综治先进个人评选资格,1名派出所所长被撤职,1名派出所副所长受警告处分;对奕达电子厂、新一佳商场、深圳动植物检疫据笋岗分局等3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年底对6个区、市社保局、部分新闻媒体等12个单位进行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考核,进一步推动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是各部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工商部门加大市场清理整顿的力度,取缔无牌无证经营,清查拆除非法广告招牌、桑拿按摩招牌。文化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禁卖淫嫖娼、色情陪侍等丑恶现象,遏制了文化市场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劳动部门处理重大劳资纠纷1070多宗,追回欠薪1.45亿元人民币,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300宗。民政部门查处非法社团组织5个,清查整顿社团475个,发放救济保障金324。55万元人民币。宣传舆论部门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对综合治理工作作了大量的报道。由于狠抓责任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抓治安的责任感增强,全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可喜局面。
    二、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未雨绸缪,防微杜渐
    1999年,深圳市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级都建立健全了维护稳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紧密配合、依法打击了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宗教势力和黑社会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针对“六·四”十周年、“北约”轰炸中国驻南使馆的反美大游行、“法轮功”事件等热点问题和负责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妥善处理,收到了预期效果。一年来,深圳市政法部门和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妥善处置了影响社会安定的群体性事件和苗头272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安定。
    三。坚持“严打”斗争,确保治安大局稳定
    深圳市政法各部门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灵活运用统一行动、专项斗争和经常性“严打”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严重犯罪活动。1999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新春治安八大检查、“三打”、“打黑除恶”和“追逃”等专项行动。一年来,共破获刑事案件6779宗,其中大案479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9447名,批准逮捕5972人,判刑4633人。与此同时,加大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公安部门侦破了经济诈骗犯罪案件153宗,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56亿元,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28人。
    四、坚持重点整治,解决治安难点乱点问题
    1999年以来,深圳市积极开展三大整治工作。一是“黄、赌、毒”常抓不懈。国务院颁发《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坚决扫除“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的意见》后,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坚决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的决定”》,使查处“黄、赌、毒”行为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公安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对“黄、赌、毒”活动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即组织整治行动,有效控制“黄、赌、毒”现象反弹回潮。二是整治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各级政府、铁路部门以确保铁路治安稳定和电气化高速铁路行车安全为重点,认真整治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管理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铁路运输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整改存在的治安隐患和问题,三是组织公安、城管、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的统一行动,改善、优化、营造教书育人的社会环境,取得一定成效。
    五、坚持开展“创安”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
    1999年以来,深圳市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工作按照“二、三”规划要求,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已建成安全文明小区2000个,小区面积1117平方公里,总人口412万人(含暂住人口)。小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促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
    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一是健全综治机构,完善工作机制。1999年深圳市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健全各级综治机构。各街道(镇)配齐配强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副职,由党委主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专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完善了工作机制,制定了综治委例会议事制度。
    二是加强出租屋和外来人口管理。1999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出租屋普查登记工作。在区、镇(街道)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公安、国土、计划生育等部门密切配合,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到1999年底,深圳市登记出租屋552,528间,已建立出租屋档案占99.24%,签订出租屋治安责任书达98%,租住人员计划生育责任书达95%。通过普查登记,共清查“三无”人员74,588人,发现案件线索3887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468人,打掉犯罪团伙成员199人,捣毁地下加工厂78间。出租屋列管率提高,案件明显下降,刑事案件比1998年同期下降31.55%,其中凶杀案件下降54.16%。
    三是规范银行和危险品管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在对全市金融网点开展安全大检查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健全金融系统安全防范机制,联网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防撬(撞)功能
、防弹设施等安全合格率均达95%以上,使深圳市金融单位安全防护各项指标排在全省前列。同时,对全市危爆、剧毒物品和枪支弹药使用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增强整体控防能力。
                                                                                                                   (孙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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