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监督
2005年,深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工作以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专项治理行动为基础,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处理,积极落实领导批办个案的督查,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以学习贯彻《信访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涉法上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2005年5月1日起,新的《信访条例》开始实施,执法督查室将学习贯彻落实《信访条例》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紧密结合,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信访条例》,通过学习、贯彻,进一步畅通涉法上访渠道,健全、完善领导接访等相关制度,创新涉法上访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工作流程,使当事人的投诉和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05年,执法督查室共处理群众来信317件,接待来访群众420余人(次),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34%和33%。广东省重点督办的10宗涉法上访案件,已解决或结案8宗,剩余两宗案件也由责任单位制定出了具体解决方案,力争2006年初予以彻底解决。
二、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失效
案件协调和督办工作是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委政法委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大党内监督力度,保证公正执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加大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力度。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遇到困难或意见不一致提交上来的案件,特别是一些案情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或有较大的政治社会影响的案件,均及时组织政法部门主管领导和案件主办人员召开“三长”会议进行协调,统一政法各家意见,确保各个办案环节的畅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一年来,共召开了42次“三长”协调会议,协调了49宗大要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223%和145%。二是加大对案件督办和督查力度,推进严格公正执法。对上级转办、领导批办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依法进行督办,根据案件不同的情况,要求政法部门依法限时办结并报告结果。必要时主动介入,深入有关部门调查研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呈报广东省、深圳市领导及上级党委政法委。一年来,共办理领导批办案件80宗,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分别挂牌督办和督查处理,及时、有效地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三是加大专案、个案处理力度。对广东省、深圳市领导交办或挂帅办理的“香珠花园”、“漾日湾畔”、“明华楼”、“飞镖公司”、蒋巍、陈木利等6宗案件,列为专案加大处理力度,已进入最后解决阶段;根据中央、广东省、深圳市领导的指示,对10宗个案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得到广东省、深圳市领导的肯定。四是其他相关工作。完成23件广大、政协的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完成深圳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市委政法委工作项目的提出和落实工作;牵头成立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协调领导小组,确保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动,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行动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广东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按照《深圳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安排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执法督查室组织成立专项整改领导活动小组及其办公室,落实安排各级领导工作联络点,明确分工,加强指导,做好督促协调宣传工作,历经学习动员部署、集中查摆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和检查验收等五个阶段,圆满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顺利通过广东省委政法为的检查考核。
(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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