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队伍建设
2005年深圳市政法队伍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广东省、深圳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和《2005年深圳市政法队伍建设指导意见》要求,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执法能力等建设,为创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据统计,各级政法部门2005年内共14个集体立二等奖以上14次,获省级以上荣誉19次19个;共34名个人立二等奖以上34次,获省级以上荣誉13次13个。
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
深圳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重中之重,按照上级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突出“关键是要取得实效”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的工程”两个要求,坚持抓理论论武装、抓主题实践,抓载体创新、抓问题整改、抓制度规范,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各项活动,并以“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为载体,深入开展向任长霞、蒋庆、宋鱼水、丛飞、吴光林、钟志坚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取得显著成效,深圳市委政法委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达100%,深圳市司法局等部门的也在95%以上。通过近半年的教育活动,全体党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同时还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有力促进了全市政法工作的开展。
二、深入整改,着力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广东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委政法委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政法各部门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整改活动中,政法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一些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深圳市公安局对“大接访,促和谐”专题教育活动中受理的907宗信访案件进行倒查,梳理出易发生各类执法问题的岗位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并举办执法过错培训班;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1026名检察人员开展专项活动的相关培训考核考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离任的若干规定》等;深圳市司法局大力加强文明监狱的建设和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等工作,都取得很好的效果,并顺利通过广东省专项整改活动检查组的严格检查。
围绕规范执法这一核心,执法各部门积极推动规范执法长效机制的建立,着力促进规范化建设。深圳市公安局以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局为契机,颁布实施《深圳警察通令》,确定15个正规化建设样本单位,以点带面铺开正规化建设;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调研,加大基层院规范化建设指导力度,启动办案管理系统二期工程,形成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运行机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抓好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机制、违法违纪责任查处机制等四个机制建设;深圳市司法局大力开展律师所和公证队伍规范化建设,探索劳教管理新模式等。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化改革和公安系统专业改革也取得新的进展。
三、严把关口,大力加强队伍组织建设
市、区委政法认真落实中央、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协管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不断推动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为准确掌握整个队伍的基本情况,市委政法委全面统计、汇总全市政法干部数量、结构、奖惩等基础性数据,为加强指导队伍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针对全市两级党委政法委干部队伍的现状、存在困难和问题,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形成调查报告,积极探索新形势如何进一步加强政法委队伍建设课题。政法各部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切实加强队伍组织建设。严把“进人关”,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择优录取;同时切实加大干部选拔、培养、轮岗和交流力度。市公安局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的科级干部竞争上高岗工作,577人走上科级领导岗位;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干部考察、任免手续130人(次)。并增编104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提请人大人民31名审判员,为历年之最,并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6名干部交流挂帅和遴选一批优秀基层法院法官充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线等;市司法局监狱系统增加干警编制48名,完成法援中心向行政事务机构的过渡工作;等等,为队伍补充了新鲜力量,注入了活力,增强了战斗力。
四、提高素质,切实加强队伍执法能力建设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的要求,各级政法部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整理、明确部门具体岗位职责,强化层级管理,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坚决落实有责必究的“买单制”。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契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政法各部门按照职位分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分工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法干警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市公安局认真开展大练兵活动,自编《深圳市公安局民警训练教学大纲》等,不断提高民警实战能力;市人民检察院依托高校举办了公诉人培训班和公共管理培训班;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组织法官参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高级法官资格晋级培训和人民法庭庭长培训;市司法局开办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同时,政法各部门注重改进干部考核办法,按照“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原则,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领导考核和群众、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衔接,确保责任到人、责任到岗,进一步增强干警责任意识、紧迫意识,不断提高自身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
(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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