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2005年,深圳市各级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机关的领导下,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把握深圳发展的阶段特征和社会治安的特殊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政法部门加强对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综合研判,积极为市委和上级政法机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加强侦控和口岸堵截工作,成功破获了一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坚决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委、深圳市委的指示,协调有关部门统一步调,妥善处置了一系列民间涉日游行活动,确保了社会稳定局面。着力推进反恐情报、重要目标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建武警、公安特警等专业防暴处突队伍并加强了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互联网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及时遏制有害信息传播。有效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犯罪活动。认真做好收押收容与教育改造工作,监管羁押场所保持了安全稳定。成功协办了亚欧会议总检察长会议,圆满完成了第七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第一批重大活动和固定目标安全保卫任务,确保全国、全省和深圳“两会”等重要敏感期和节日的社会稳定。
二、大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对深圳社会治安的特殊性及搞好治安高度关注,把其放在突出的位置来考虑和部署。省委政法委在深召开“深圳社会治安特殊性与工作改革研讨会”,为进一步搞好深圳社会治安提供良策。政法部门认真贯彻省委、市委指示精神,采取超常措施,形成“严打”合力,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刑事犯罪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05年全市共立刑事案件78,598起,同比下降21.2%。打击处理质量明显提升,全市破获刑事案件同比上升5.7%,抓获犯罪嫌疑人数上升9%,批捕人数上升16%,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上升13.5%。一大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特别是成功铲除以陈毅锋为首的盘踞深圳十余年的“冠丰华”黑社会犯罪集团。深圳火车站、白石洲、园岭社区等一批治安复杂地区得到有效整顿;宝安区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号工程”效果明显。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缉毒破案、禁毒吸毒和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公安指挥中心和直升机投入使用,处警能力明显提高。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的治安效益和社会效益。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扎实推进,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提供坚实的平台。注重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学校周边环境进一步净化。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网络。社会治安体系建设稳步推进,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
三、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把维护作为首要工作任务,积极开展不安定因素的滚动式排查,及时化解纠纷,进一步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经常性工作机制,对2005年发生的一批群体性事件和苗头及时进行妥善处置。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初步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基层稳定。深入开展涉法涉诉工作,政法部门按照中央、省委“深入开展涉法涉诉问题”第二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是要解决”的目标,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充实信访一线力量,集中化解“骨头”案件,共排查各类涉诉案件405宗,办结337宗,其中息诉罢访294宗。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接访”活动,听名声、释民惑、排民忧、解民难,有效减少和预防涉法上访。
四、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政法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防范打击经济犯罪的预警机制、综合防控机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共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及时有效审理专利纠纷案件,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检察机关清理激活了一批历年积累的线索,加大查处经济犯罪背后腐败问题的力度。综合打击传销活动成效显著,宝安区、龙岗去摘掉省“传销重点地区”的帽子。以打击东部沿海冻品走私活动、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反走私综合治理取得较好成效。各级政法部门积极参与“清无”行动,打击处理了暴力抗法行为。
五、大力加强民商等审判工作,提高了法律服务水平
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强,审结民商事案件上升16.8%、行政诉讼案件上升13.6%;执行工作实行了裁决权和实施权分离,执结案件上升38%,标的总金额达62.5亿元。高度关注外来劳务工和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332件,为外来劳务工追回欠薪7000多万元,为困难当事人依法减免诉讼费800余万元。“四五”普法教育取得好的成绩,市民法律意识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咨询6万人(次),办理援助案件3500多件。人民陪审员制度全面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推出和落实,网上申请签注业务和ic卡签注服务得到了社会好评。
六、狠抓“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提高了政法机关的执法水平
各级政法部门把规范执法行为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排查和整顿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狠抓政法干警的执法培训,建立健全了一批规章制度,以“看得见的规范”体现“看得见的公正”。通过以“佘祥林”等错案为镜子,开展专项教育活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从中获得“财富”,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
七、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政法队伍建设
政法部门以先进性教育为抓手,以党建带队建,大力加强政治建警,通过开展“三有一好”教育和深入开展向任长霞、宋鱼水、黄联明、陈麟基等同志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新的加强,进一步增强了政法干警的职业使命感,提高了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各级政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责任风风暴”和“治庸计划”,铁律治警,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全市政法队伍涌现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吴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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