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法队伍建设
2010年,深圳全市政法机关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国、广东省、深圳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机关作风大提升活动,通过抓教育转作风、抓培训提能力、抓改革促管理、抓基层固基础,使整个队伍想干、敢干、快干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确保深圳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深圳市委政法委迅速成立以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为组长的全市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精心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在政法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的意见》和《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全市政法系统并组织本委深入开展以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争当“科学发展带头人”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抓班子、带队伍、创氛围。以党建带队建,按照“五个好”和“五个带头”标准,努力把每个政法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把每名党员干警培养成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骨干尖兵。政法各部门也积极创新形式,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深圳市公安局深入践行警队核心价值观,将“训练日”和“思辨会”有机结合,认真抓好核心价值观大轮训工作,强化民警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努力打造具有核心价值理念支撑,执法规范、廉洁高效,内涵式、学习型的现代化正规化警队。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恪守检查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检查官集体宣誓、检查前辈系列访谈、观看专题教育片等形式,引导检查人员牢固树立和自觉实践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针对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法院开展以“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法官为民办事、为民司法、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意识。深圳市司法局认真开展忠诚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二、以教育培训能力为抓手,着力推进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
2010年,深圳市相继迎来特区扩容、纪念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等大事、要事,维护深圳市社会面和谐稳定的压力空前,这对广大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积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方面,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等活动,推动了岗位练兵、科技练兵和业务培训,建立了岗位练兵、科技练兵和业务培训,建立了岗位培训长效机制。深圳市委政法委按照“提高政法干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政法干部队伍成为一支“文武双全、刚柔并济的队伍”的目标要求,首次采取头脑风暴的方式,成功举办了全委干部培训班,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亲自动员、授课,整个培训方式新颖,内容丰富,使全委干部经受了一次头脑风暴的洗礼,开阔了视野,树立了全新的学习理念,增强了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市公安局实施“素质强警”战略,启动公安专业人才工程建设,搭建“四个平台”出台了《深圳市公安局教官管理办法》,谋划警队职业训练新发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注重人才的培养规划,实施学分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教育培训覆盖每一名检察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部门”,争当“学习型标兵”活动。市司法局完善人员准入、管理和考核机制,加大正规分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高素质司法行政工作人才。另一方面,认真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市委政法委依托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举办全市综治干部、反邪教干部培训班,培训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对基层综治、反邪教干部培训班,培训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对基层综治、反邪教骨干进行轮训。市公安局积极搭建境外培训和深、港训练协作平台,组织优秀警官赴澳大利亚、匈牙利等地培训,学习外国警方在大型赛事及活动安保、交通、消防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定期选派业务骨干赴香港高校研修等。
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
面对深圳特区特殊的治安形势、不断增多的案件数量和不断提升的案件难度,全市政法机关不等不靠,积极主动,真抓实干,走改革创新之路,探索符合政法工作规律的工作新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2010年,深圳市被中央综治委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市委政法委围绕这一主题,积极呼吁并着手思考社会建设“织网工程”,认真草拟《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十二五规划》和《深圳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创新完善了《深圳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意见》、《深圳市合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规定》和《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维稳、综治工作机制,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织网工程”的开展打下了基础。政法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社会管理中积极创新。市公安局启动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出台《工作方案》,织造“六张网”,全面提升治安动态管控效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量刑程序规范化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实施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把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刑政案件全部交由知识产权庭审理,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侦查和法律监督情况双向通报机制,认真制定《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将工程建设领域细化为14个流程163个廉政风险点,并适时预警提示。市司法局积极推进监狱劳教体制改革,健全完善了监企所企的运行与管理制度。
四、以工作机制为重点,着力开展政法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断深化基层工作机制改革,切实提高基层的执行力。市委政法委在广东全省率先出台了《深圳市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运作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和《深圳市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指引》,建立综治“中心”工作质量评估体系,完善“中心”管理管理和运作的长效机制,推广了“一格多元”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并积极推进街道“中心”继续向社区、企业和重点区域延伸。市公安局选择福田分局、坪山分局和龙岗分局辖区的大鹏半岛作为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试点单位,其余公安分局选择不同类型派出所开展试点工作,市公安分局选择不同类型派出所开展试点工作,市公安局党委11名成员各挂点联系1个派出所或1个区域,按照“边试点、边运作、边总结”的办法逐步推进,并组织召开了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市中级法院坚持年轻干警到基层法庭锻炼和定期从基层法院遴选优秀法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制度,全面启动“法官进社区”活动,让法官接“地气”,增强了基层调解力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群众身边、化解在萌芽状态。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开展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互派干部锻炼工作,完善市院初任检察官到基层锻炼和区院非领导职务人员到市院跟班学习制度,定期从基层遴选优秀检察官到市院工作,探索建立与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对接机制,主动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市司法局在全市大力发展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到年底止,深圳市专职调解员突破1000名,全市90%以上社区配备了专职调解员,进一步推进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等等。通过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逐步实现了以加强政法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为重点促进政法工作执行力提升的目标,进而推动政法和维稳综治等重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通过狠抓队伍建设,深圳市政法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高涨,成绩斐然:全年,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有6个,先进个人有12人(次),为确保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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