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鉴—政法队伍建设
时间:2009-01-01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2008年,深圳全市政法部门在深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国、广东省、深圳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2008年深圳市政法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通过抓理念明方向、抓规范树权威、抓改革激活力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使队伍的工作作风、工作干劲、责任心和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的改观,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确保深圳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以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狠抓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思想作风整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题教育活动。深圳市委政法委连续组织举办了三期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班,市直政法各部门正处实职领导干部以及市、区两级政法委全体干部近500人参加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并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政法机关通报深圳市研讨班情况。市委政法委还先后举办了“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报告团深圳专场报告会和中国第五支赴海地维和警察防暴队先进事迹深圳报告会.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委政法委第一时间向全市政法部门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社会稳控工作,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抗震救灾先进事迹音乐情景报告会《爱在远山》,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引起强烈反响。面对艰巨的奥运安保任务,全市政法部门通过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切实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扎扎实实地做好了以奥运会安全保卫为重点的社会稳定和防恐工作,严格执行无缝责任制和24小时维稳值班制,实现了进京赴省正常访、非正常访事件两个零发案,确保深圳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营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全市政法机关以“增强执法绩效,树立执法公信”为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执法质量,树立法律权威,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障实现公平正义不,让群众从政法部门的执法办案中感受到社会公平,增强对法治的信心,提高执法公信力。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组织的正规化建设水平评估工作中,取得了30项指标全部满分的优异成绩,以全国总分第一的好成绩被公安部明确定为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一级示范公安局。是人民检察院以职位说明书为突破口,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出台了《职位管理试行办法》、《检查人员绩效考核试行办法》、《部门绩效考核试行办法》及《执行部门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等规范文件,初步建立起职位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框架。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易其稿,于2008年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制度汇编》,建立起了一套涵盖审判执行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域的管理机制,并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和核心价值观的深圳法院文化,继续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推出一批办案指导规范,基本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促进了法律适用的统一。全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申率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在结案数大幅增长的同时实现了办案质量的稳步提升。
    三、以政法工作机制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全市政法部门继续深化认识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建立符合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管理机制,有效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公安系统在专业化改革全面铺开的基础上,强力推动制度建设,拟出台或完善的专业化改革配套制度共30多万字的起草工作。同时在试点警务技术改革、开展职位分类管理、文职及雇员改革、创建单独工资序列等方面全力推进,使公安专业化改革不断深入。法院、检察系统的职业化改革步伐也不断加大,两院在充分借鉴国内外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成功经验、并考虑与我国《公务员法》相配套、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职业化改革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提高可操作性,为该项改革的全面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市司法局认真开展监狱劳教人员警察专业化改革的探索工作,迅速制定方案,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
    四、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有关要求,全市政法部门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等方面探索建立政法工作新机制。市委政法委积极参与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以市委的名义下发。同时,为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市委政法委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法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区委政法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开展宏观指导、强化综合协调、推进公正司法、抓好队伍建设和搞好服务保障等方面积极有为,切实把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组中心组定期理论学习,领导带头办案,以良好的作风建设影响和带动队伍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在制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基础上,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进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司法局认真做好党务检查工作,专门组织对各单位的党务工作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执行《议事规则》有关情况作重点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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