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督查工作
2011年时执法督查经历机构、人员调整之后的履新之年,也是督查工作克服困难、再立新功的一年。一年来,深圳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室全面加强各项业务工作,执法督查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案件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各部门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对政法各部门在办案中存在适用法律意见分歧的重要案件,及时召开案件协调会议进行研究协调,统一政法各家意见,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高度统一。同时,针对紧急、特殊案件,创新案件协调工作方式,采取听取案件汇报、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有关措施落实的方式,确保紧急案件和突发情况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全年共召开案件协调工作会议49次,协调重点案件42宗。
二、加大案件核查和督办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对上级政法部门转办、领导批办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针对案件不同情况,分别予以挂牌督办和转办核查处理,确保政法部严格依法适用法律 。全年,累计督办案件12宗,其中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7宗,本委督办案件5宗;下发”深政案“函件72件,累计核查案件61宗。
三、全面推进案件评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政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水平
创办案件评查方式,采取交叉评查、抽查、交办检察机关评查等方式,在全市政法系统内组织评查案件728宗,市委政法委自主评查案件4宗,其中2宗作为典型案例,首次以PPT演示的形式在市委政法委员会议上进行通报和剖析,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全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2010年,中央政法委交办深圳市进京重复上访案件164宗,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息诉率96%;2011年9月,中央政法委再次交办深圳设法涉诉进京上访案件54宗,也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息诉率94%,中央交办案件的化解数量居全省之首,化解进度居全省首列。在办理好中央交办案件的同时,积极推进自主排查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特别是针对“大运会”安保“特别防护期”,专门布置开展了专项排查,对排查出的73宗重点案件,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稳控和化解责任,确保“大运会”期间无一宗涉法涉诉不稳定事件,在促进促进结案和息诉方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建立市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大运会”前,共批准司法救助案件申请两批次共计107宗,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35.7万元,促进了一批信访积案、难案的化解。同时,针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中存在执法不规范、执法瑕疵等问题,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有力地促进规范执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63人(次)。
五、建章立直,为执法督查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基础
制定出台《深圳市委政法委案件协调工作规定》、《深圳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工作规定》,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共同制定出台《深圳市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加强新形势下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在修改完善之中。
(郝治)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