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
时间:2017-09-25  作者: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十二批)的决定》已于2017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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