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四)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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