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盐田首宗利用疫情涉嫌诈骗罪的刑事案件由盐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田某构成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被害人对防护物资迫切需求的心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完全没有来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信任支付货款,后田某将货款占为己有。田某共作案9起,涉及9名被害人,诈骗金额共计14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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